回覆列表
  • 1 # Luzhanxiao

    到處說前男友死了,只要有錄音證明和人證是違法。這應該是侵害毀壞他人名譽名聲權,違法是肯定的,具體到罪名條例請參閱法制條文。

  • 2 # 630597570誓不低頭

    詛咒別人死雖然說沒有明確的法律條規定,但是民俗民規及宗教習慣在中國也是受到法律保護的。

    你因為倆人之間的矛盾就在公眾場合對他人謾罵詛咒就是對他人造成精神傷害,如果對方起訴你,你是要接受處罰的,至少要判你精神傷害罪,具體還要看法院審判結果為準。

  • 3 # 公主夏子熙

    中國法律一般推崇有一罰一,沒有的就教育一下。

    就是說,“到處說前男友死了”是沒有具體的損失的,就談不上可以賠償什麼。你也沒有尋釁滋事,就是沒有找人打架,也不能拘留你。

    “到處說前男友死了”只能成為一個媒介。

    比如,女生被前男友借去兩萬元不還,也沒有寫字據。分手後,女生想要回兩萬元,前男友故意不承認有此事。於是,女生在前男友出遠門打工期間,招搖“到處說前男友”在外地打工“死了”,並收取前男友父母4萬元喪葬費。

    那麼,就是一比口頭借款引發的詐騙。

    又比如,女生A與追求者到W餐廳吃飯,正巧前男友帶一個女生B到W餐廳吃飯,就坐隔壁桌。期間,女生B問前男友“你前女友有沒有我漂亮?”前男友很誇張的表達了女生B比女生A漂亮很多,且溫柔善良。女生A生氣的站起來就罵前男友和女生B。追求者見士氣不足,直接給了前男友一拳,將前男友打成輕微傷。第二天這件事瘋傳校園,別人問女生A到底怎麼回事,女生A對每一個問她的人說“前男友”被打“死了”。

    那麼,這就是一起桃色糾紛,尋釁滋事。受到相應的拘留和賠償就可以了。

    所以,不能單純的以“到處說前男友死了”為懲罰依據。罵人,敗壞的是自己的道德,不提倡。損人一千自毀八百,都是笨辦法。

    贈送一個“前男友”歌單。

  • 4 # IRR簇擁

    因為你說xx已經死了。

    我懶得從遺產裡追索剩餘債務。

    數年無催收(主張債權)行為,進而過了民事債權訴訟時效。

    發現債務人xx(前男友)還活著,但是由於過了訴訟時效無法再主張債權,對我造成了損失。

    綜上,由於你到處說前男友死了,導致我的損失,我有權要求你賠償損失,儘管我沒有盡到核實的義務,自己也要承擔一部分責任,但是你的責任也跑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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