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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發生工傷後一個月內,要求公司申請工傷認定,但公司拒絕申請的話。那麼個人可以在一年內自行去工傷管理部門申請工傷認定。但重點要證據齊全。
1、勞動合同等證明勞動關係的證據,這是最基本的,不用多說了。
2 、發生工傷的事情經過、及相關證據。
3、在場第三方人員的證人證言。
4、其他相關的證據。
以個人名義申請後,工傷部門會調查,若屬實,一樣會給你進行工傷認定。
那麼因工傷帶來的費用,一樣由公司承擔。只不過如果是公司主動申報,很多費用是由工傷保險支付,如果公司不主動申報,那麼所有的費用都是由公司支付。
當然公司肯定不會主動支付了,所以我們在工傷完結後要透過勞動仲裁以及起訴至法院的方式去要求公司支付,並且第一時間申請強制執行。雖然時間長一點,但肯定能拿到屬於我們應有的權益。
工傷沒有經過社保部門的認定,就缺少了必備的法定程式,從法律意義上來說就不是工傷。沒有這個法定前提,你是沒有辦法透過法律途徑主張工傷權益的。 那麼,基本可以推定的是,你的單位肯定是不正規的,肯定是沒有為你買社保的,所以害怕被社保查處,肯定不會支援你去走這個申報流程了。
這種情況下,你能做的就是看單位的態度,如果是友好協商的話,雙方商定一個和解的價位。具體參照國標<勞動能力鑑定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等級>GB/T 16180-2014來評估一個合理的等級,再根據所在省的一個工傷條例來確定工傷待遇標準,核算出一個標準價位,相差不大的話就可以簽訂工傷和解協議來私了,當然你要自己執一份,要有約定的給付期限和違約責任。
相差大或談不擾的情況下,那就必須要回到原點,先申請工傷認定,最後到傷殘鑑定,最終根據社保結論要求公司賠付,拒不賠付的再走仲裁流程。但是,自行申請工傷認定一定要在從工傷發生之日起一年內申請,否則社保受理不了,仲裁也不會理你了。
當然,在走法律流程時,會比較麻煩,會牽扯到單位的一些阻力,比如,勞動關係不認可、工傷不認可,中間就牽扯到很多取證工作,自行處理就必須要多瞭解《工傷保險條例》。如果自行處理沒有信心的話,可以請個律師,雖說花幾千塊錢,但的確可以省很多事。以上回答,供你參考,祝過程順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