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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法務小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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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暮歸
你好,開宗明義吧,這個問題要分為幾種情況看,同時,有些你可能比較關心的問題,一併告知去下:
第一,92年時執行的是勞動法,是不存在強制繳納養老保險這個條款的,所以,當時的單位不會給你繳納養老保險,這個是正常的。如果你在單位工作到1997年以後,你可以去當地的勞動仲裁部門諮詢和申述關於補繳養老保險事宜。記住先諮詢,因為各省都有自己的法規,具體情況本地的勞動仲裁會給出解答。
第二,你在企業幹臨時工時,個人的人事檔案在哪裡?如果也被企業接管,因為那個時候的企業大部分是國企,因此即便是臨時工也不是隨便進去的,會在你檔案裡有相關的記載,這個是計算的工齡的。
第三,如果從來沒有過個人人事檔案。那麼這個工齡是很難認定的,原因是根本沒辦法去證明這個事,這個就不在這裡糾結了。
第四,如果你有檔案,只是缺少了92年的這段經歷,那可以進行補充。第一種是去幹的企業,找到當時發放工資、領取工資的憑證,那個時候,你去領工資都需要簽字的,如果傳承的好的話,應該可以找到當時的賬本;第二種就是人證,找到當時的簡單同事,或者招你進來的人進行書面出證,這個辦法並不一定有效,還是要看當地的仲裁或勞動部門的認定結論。
綜上,是否認定工齡是要依靠你個人檔案上的材料進行認定的。如果可以認定工齡,在勞動法規定必須繳納養老保險前的工齡是可以作為工齡進行計算的,一般而言,退休工資會有一個增加。
最後說明一下,我說的是我所在省份的情況,各省情況略有不同,一切應以當地勞動仲裁和人社機構。
首先說,從國內適用社會保險制度,統一發放養老保險金之後,其實國內就沒有工齡這一說法了。在求職的時候,一般說在某一行業有**年的工作經驗。而關於退休方面,則是要看你的養老保險累計繳費年限。養老保險可以由用人單位繳納,或個人在社群進行繳納。累計繳費15年以上的,達到退休年齡後就可以按月領取退休金。繳費基數越高,年限越長,退休後獲得的退休金就越高。
關於你的問題,你現在從事的工作,不管是臨時勞務性質的,還是勞動性質的,都可以算作你的工作經驗。能不能提高你的養老金待遇,就要看企業是否依法為你繳納了社會保險。
如果沒有繳納的社會保險的,你可以到企業所在地的勞動局社會保險監察部門進行舉報,要求企業為你繳納社會保險並補繳之前沒有繳納的部分。
如果我對你的題目理解的有偏差 你可以進一步詢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