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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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一頭怪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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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育鄰人
關於孩子的撫養不能像爭搶其他財產,需要考慮孩子的成長感受,應以關愛孩子未來成長方向利弊為主。而不應只是為了搶孩子而搶孩子,孩子是家庭的希望,更是祖國未來的建設者和接班人。
協商離婚孩子就是很重要的內容,當然關於孩子並不能完全分割,孩子是你們生命共同的延續,協商的內容應該是誰主導孩子的撫養管理,誰輔助。協商不成的情況下可申請法院裁決,最好是能給予孩子更多關愛一方主導孩子的撫養,另外一方輔助。主導方處理孩子生活中的日常事務,輔助內容就是提供物質幫助、可探視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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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手機使用者zhang866683
對於家暴也是離婚比較多的情況,但是離婚就會給孩子造成影響,一般還是考慮好,如果協議離婚也是最好的解決辦法,對於孩子根據法律相關規定,一般都是由母親扶養,男方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進行支付相關的撫養費用,如果母親沒有扶養孩子的條件和扶養能力,就要讓孩子和有扶養條件的進行扶養,也就是孩子在生活和成長過程中的費用,這個也可以根據雙方協定進行扶養,母親扶養一般佔優勢,因為孩子還比較小,這個也是按照人的生理現象而決定的,如果孩子大了有獨立能力了,那就要孩子自己去選擇了,對於這個問題還是雙方互相協商最好。
謝邀!家暴問題是婚姻家庭的最大殺手之一!既然你們協商離婚,就可以在孩子問題上繼續協商!兩歲半的孩子應該由母親繼續撫養,這也符合法律“以維護兒童利益”為先決條件,也就是說在離婚過程中,以誰能夠撫養孩子更好為基本條件去判決!不管怎麼說,孩子的無辜的“受害者”,離婚就相當於傷害孩子!最好還是以自己以後“不再遭受家暴”為目的去處理問題,也就是說不離婚最好,不再忍受家暴為基本條件去處理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