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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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鈴鈴鈴鈴鈴鈴鐺鐺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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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雨燕風塵
這樣說吧,“事不關己,高高掛起”及不針對你的,為“安全”起見,你可以無視無睹。針對你的或說是針對過你的,一二三次之後最好給予反擊並公佈於眾。反擊,是捍衛自身權利的正當有效方法。公佈,從輿論輿情上造成影響,控制對方,保護自己。
但如果發現是官員腐敗或上級行為上的“醜惡嘴臉”怎麼辦?我以為:你在掌握了證據情況下,該檢舉揭發的就一定要“立刻”付助於行動,是一刻容緩不得“指望”著別人去怎樣的“收拾”。
要知道,凡事對”不正常的事情,俗話說“知道的越多,死的就越快”。因而,對易於“洩露天機”的事或人?此時在對方來說,弄不好早把你當成“眼中釘,肉中刺”的欲早除之而後快。那麼,當你一有“露底”之表現,“一招不甚”便是他要你“陷死地”之時。切記!說那“窮兇極惡”一詞,並非“窮人”窮極而兇惡,在現實的大部分時候卻藏有“為富不仁”,“權欲熏天”,“富貴藏奸”之意。即“窮”倘有“樸素”之實,真正的“兇惡”確是權貴之人的“不仁”、“陰險”和“兇狠”。
總的來說,對有“醜惡嘴臉”的人,無任他處於什麼位置,從生活的經驗上看:你已經歷並已發現了,就應該本著”對他們的仁慈,就是對自己的殘忍!”這一精神原則,給他們一二三次的機會後,他們仍不知悔過悔改,你就必須意無反顧的去“揭發”並公佈他們!
假如,此時你還存無原則的忍讓之心,猶豫不決的為難之態?相信,潛在的“兇險”之事必然會一步步的,悄悄地向你襲來……,
再言,遇上這些“醜惡嘴臉”的人,他們皆奸險兇惡,無人性臉面的無恥之徒。其實,對他們之善,實為是以誠養奸!對他們之誠,實則以善助惡,有違了天地道義,還害己害人的在縱惡滅善。
有什麼你就講出來,如果對方勢大你就要避免直接與他發生衝突,不講出來你萬一要是看走眼豈不是要把別人這樣看貶一輩子嗎有什麼可以找機會說出去,真相自然會出現的,不說出去,你自己不會舒服,別人也會受害,而有問題的那個人或許就被你冤枉,或許一輩子無法做個正常人,再或者他一生也不會改正錯誤,想想吧,該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