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歷史上的郡縣制實際上有多種方式:秦漢時期,郡有郡、王國、屬國都尉三種,到東漢時郡仍有公國之封,真正的州郡三級行政管理架構,是從東漢靈帝時成型的,那就是州郡縣三級行政區,這個時候,州實際上相當於元代的行省及之後的省;由於歷史變遷,三國兩晉南北朝時期,州郡縣的設定混亂之極,故在隋唐時期,郡一級形同虛設,隋朝罷天下郡,以州領縣,統一南北,將州縣兩級制推行全境,後又改州為郡,從此州即是郡,郡即是州,唐初又恢復郡為州,叫州縣制,是為兩級行政區劃,此制一直沿用到宋。宋的路是一種特殊機構,它不是獨立的行政區,實際上仍是州縣兩級制。
到元代,就採取了行省制度,實際上恢復了三級行政區制。因此,從這樣的歷史情況就可以看到,郡縣制並不是在處理地方事務上缺乏獨立性的,它有很複雜的沿革情況,不能一概而論。
在三級行政區劃中,州和省是地方(縣)與中央的中介,其地位相當於周代的分封,但人事權不在地方自己,而由中央控制,中央控制州和省,再由州和省去控制郡縣,這就是三級制度。在隋唐和宋代,三級行政演變為兩級行政,就是由中央直接控制到郡,取消了州和省的管轄權,減少了中間環節,出亂子的途徑也少了,這就是趙匡胤強化中央集權制度的根本意圖。
因此,所謂中央集權和郡縣制是緊密聯絡的,其根本所在就是控制權的掌握。國家版圖越大,中央直接控制的能力就相形見拙,越顯得需要中間機構,在元代,由於版圖超級龐大,這種行政分割槽更顯作用,故正是在元代開始實行行省制度,也即恢復三級行政區劃制度,此後的朝代沿用至今。
粗略的說是一個劃分中國的方法,但中國版圖龐大,需要有效對廣大的領土進行管理,行省制度的建立也為了更進一步加強中央集權。
中國歷史上的郡縣制實際上有多種方式:秦漢時期,郡有郡、王國、屬國都尉三種,到東漢時郡仍有公國之封,真正的州郡三級行政管理架構,是從東漢靈帝時成型的,那就是州郡縣三級行政區,這個時候,州實際上相當於元代的行省及之後的省;由於歷史變遷,三國兩晉南北朝時期,州郡縣的設定混亂之極,故在隋唐時期,郡一級形同虛設,隋朝罷天下郡,以州領縣,統一南北,將州縣兩級制推行全境,後又改州為郡,從此州即是郡,郡即是州,唐初又恢復郡為州,叫州縣制,是為兩級行政區劃,此制一直沿用到宋。宋的路是一種特殊機構,它不是獨立的行政區,實際上仍是州縣兩級制。
到元代,就採取了行省制度,實際上恢復了三級行政區制。因此,從這樣的歷史情況就可以看到,郡縣制並不是在處理地方事務上缺乏獨立性的,它有很複雜的沿革情況,不能一概而論。
在三級行政區劃中,州和省是地方(縣)與中央的中介,其地位相當於周代的分封,但人事權不在地方自己,而由中央控制,中央控制州和省,再由州和省去控制郡縣,這就是三級制度。在隋唐和宋代,三級行政演變為兩級行政,就是由中央直接控制到郡,取消了州和省的管轄權,減少了中間環節,出亂子的途徑也少了,這就是趙匡胤強化中央集權制度的根本意圖。
因此,所謂中央集權和郡縣制是緊密聯絡的,其根本所在就是控制權的掌握。國家版圖越大,中央直接控制的能力就相形見拙,越顯得需要中間機構,在元代,由於版圖超級龐大,這種行政分割槽更顯作用,故正是在元代開始實行行省制度,也即恢復三級行政區劃制度,此後的朝代沿用至今。
粗略的說是一個劃分中國的方法,但中國版圖龐大,需要有效對廣大的領土進行管理,行省制度的建立也為了更進一步加強中央集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