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調條件
1.思想政治素質好,堅決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政治上積極要求進步,有志於從事黨政管理工作,遵紀守法。
2.學習成績優良或工作表現良好,發展潛力大。
3.具有一定的社會實踐能力、組織協調能力、口頭和文字表達能力。
4.勤奮敬業,勇於創新,樂於奉獻,安心工作。
5.作風正派,品行良好,群眾觀念強。
6.身心健康。
7.應屆畢業生中,本科生不超過25週歲(1993年8月1日以後出生)、碩士研究生不超過28週歲(1990年8月1日以後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過32週歲(1986年8月1日以後出生)。其中,本科生應在2018年7月31日前獲得畢業證和相應學位;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應在2018年7月31日前獲得畢業證,原則上在2018年12月31日前獲得相應學位。未在規定時間內取得學歷學位的,取消選調資格。
省內服務基層專案人員、武漢市專項選聘生中,本科生年齡不超過28週歲(1990年8月1日以後出生),研究生不超過32週歲(1986年8月1日以後出生)。
8.符合報考職位的相關要求。
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不得報考。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在校或工作期間受過處分、在各類考試中被認定有作弊行為以及具有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
中共黨員、優秀學生幹部、先進工作者、受過省部級以上表彰和貧困邊遠地區報考原籍所在地職位的報考人員,同等條件下優先錄用。
選調條件
1.思想政治素質好,堅決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政治上積極要求進步,有志於從事黨政管理工作,遵紀守法。
2.學習成績優良或工作表現良好,發展潛力大。
3.具有一定的社會實踐能力、組織協調能力、口頭和文字表達能力。
4.勤奮敬業,勇於創新,樂於奉獻,安心工作。
5.作風正派,品行良好,群眾觀念強。
6.身心健康。
7.應屆畢業生中,本科生不超過25週歲(1993年8月1日以後出生)、碩士研究生不超過28週歲(1990年8月1日以後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過32週歲(1986年8月1日以後出生)。其中,本科生應在2018年7月31日前獲得畢業證和相應學位;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應在2018年7月31日前獲得畢業證,原則上在2018年12月31日前獲得相應學位。未在規定時間內取得學歷學位的,取消選調資格。
省內服務基層專案人員、武漢市專項選聘生中,本科生年齡不超過28週歲(1990年8月1日以後出生),研究生不超過32週歲(1986年8月1日以後出生)。
8.符合報考職位的相關要求。
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不得報考。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在校或工作期間受過處分、在各類考試中被認定有作弊行為以及具有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
中共黨員、優秀學生幹部、先進工作者、受過省部級以上表彰和貧困邊遠地區報考原籍所在地職位的報考人員,同等條件下優先錄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