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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李連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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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冠豸山下
若是軍官12年,大概也有營級.各地方政策有所不同,一般都是享受同級待遇,行政級別降一級。一般像公安、工商、稅務、紀委、監察、法院、檢察院等,這些都是熱門單位,可能相對會難些,反正現在轉業不花點精神是不會分配到好單位的,這個我想不用我說大家都懂的......
現在來說說士官,士官12年轉業.這個也是各個地方的安置政策不一樣。以我們縣裡的安置政策來說,士官和軍官是有區別的,軍官轉業回來是幹部編制,而士官轉業就只能是事業工勤編制。像我們這一般分配到科局,還有一些會安排去鄉鎮工作。因為剛剛部隊回來,部隊學習的專業在地方上也沒什麼用,地方上的很多事情都還不懂,單位一般都會安排一些簡單的工作,先讓你適應,適應一段時間後再安排其他工作。我的戰友有安排到城管的,也有安排在鄉鎮武裝部的,還有一個被安排在交通執法大隊。具體能去什麼單位,能具體做什麼,這個我想大家都懂,好單位也不是那麼容易的,事在人為吧!
不管是安置在哪個崗位,作為軍人,有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任何崗位都能勝任,都能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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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北京中公軍人考試
首先看您是按照什麼方式轉業了。以軍官轉業為例,分為計劃安置和自主擇業兩種。
計劃安置選擇計劃安置的話,根據《關於進一步做好軍隊轉業幹部安置工作的意見》(中發[2007]8號):對擔任師級領導職務和擔任團級領導職務且任職滿最低年限的軍隊轉業幹部,一般安排相應的領導職務;接收師、團級職務軍隊轉業幹部人數較多、安排領導職務確有困難的部門和單位,可以安排相應的非領導職務。要把師、團級職務軍隊轉業幹部安排與領導班子建設通盤考慮,根據工作需要和轉業幹部的德才條件,有計劃地選調到市(地)、縣(市)級領導班子或者事業單位、國有企業領導班子任職。要制定優惠的政策措施,鼓勵軍隊轉業幹部到艱苦地區、基層、企業事業單位工作。
自主擇業選擇自主擇業的話就比較自由了,但是您應該不滿足自主擇業條件。因為要求軍齡滿20年的師、團、營級職務(含相應職級文職幹部和享受相當待遇的專業技術幹部) 軍隊轉業幹部,本人提出申請,經組織稽核批准,可以選擇自主擇業的方式安置。軍改期間政策放寬至18年,但是您是12年所以不滿足自主擇業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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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年軍齡的軍官轉業有兩種選擇:計劃分配和復員。復員需要自己寫申請,向組織說明自願按復員退出現役;計劃分配工作,需要參加轉業軍官考試,所有參加考試的軍官綜合服役地區(邊遠艱苦加分,應該和你無關)、立功受獎和考試成績等排名,排名第一的最先挑選單位,依次往後推,最後一名則沒有挑選的餘地。
12年軍齡計程車官轉業,按照轉業規定,士官服役滿10年以上,可由國家安排工作,也可以自願選擇復員。選擇計劃分配工作的,一般安排到事業單位或企業,單位挑選原則上也是按排名,相對於軍官要簡單一些。
安排到哪些單位,則不一定,由黨政機關統一調劑,正常是由用人單位提需求,說實話,一般不大願意接收轉業軍人,因為年齡和專業的原因。從過去的情況看,組織、民政、人社、工商、稅務、公檢法等單位,都接收過軍隊轉業人員,相對來說公安部門接收比較多一些。一些單位實在不願意接收,就以黨政命令硬壓,如果確實有困難,就往事業單位和企業安置轉業軍官,轉業士官就先待崗,這種情況可能會得到有效解決,國務院退役軍人事務部會發揮它應有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