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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賢惠1516889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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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使用者4989527457939
愛情,是建立在相互愛的基礎上,誰錯誰對,論不清,愛,就是愛,出軌是對相愛的人強行上鎖的一個不平等的帽子,人是感情高智商動物,不愛,不可能在一起,不愛能追到天涯海角去相會嗎?愛情就是自由的,誰無權干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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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府右街二子
女人出軌舊情人怎麼辦?女人出軌,和她出軌是誰沒有太多必然關係,舊情人可能就是一個出軌的選項而已,由於生活的寡淡,女人想調劑一下自己,和舊情人因為有藕斷絲連的過去,跟他來一次雙宿雙飛的即興燃燒不費周折;也可能是安全出軌的選項,畢竟對舊情人知根知底,生理上有沒有惡疾?嘴巴能不能保密?這些都是出軌的後果風險。舊情人,顯然最符合安全要求。
女人出軌敗露後,經常聽到的版本,要麼是和前男友死灰復燃;要麼是和同事偶然失身;或者是不得已被單位領導潛規則;或者是酒後身不由己的獻身。等等,不一而足。這些理由聽起來似乎站得住腳,細一琢磨,又很是牽強。既然是前男友,見面吃飯聊天不是什麼大不了的事兒,非得上床嗎?什麼理由讓你非得寬衣解帶才能抒懷雙方?很大的可能是——性釋放,或者是“性回憶”。
女人和同事出軌敗露後,善解人意的丈夫通常會以“日久生情”來自我安慰。工作上有交集,互有幫助這是人之常情,男同事對女性有非分之想也不是什麼新鮮事,可是,女人若不情願,孤掌難鳴不是顯而易見嗎?蚌殼不開,漁人何以信手取珠?“日久生情”不過是“性回報”或是“性吸引”的託詞。自欺欺人。
女人被上司潛規則,我一直困惑,既然是潛規則,又如何昭然若揭?潛規則很顯然不是被迫的,被迫就是“違背婦女意願”的強暴行為,女人一旦告發,上司是要吃牢飯的。那麼,所謂的潛規則只能有一個合理的解釋,那就是實施潛規則的上司沒有落實對女下屬的承諾,女下屬自覺吃了大虧,於是用“潛規則”給上司貼了標籤。
女人出軌舊情人,可以用情不自禁下的失誤做藉口;出軌同事,可以用一時糊塗的藉口;被領導潛規則,說是強權難抗,人們也樂得相信弱者。當真這樣嗎?藉口或者理由或可是真實的,但每一種理由的背後,同樣存在這樣一個事實——女人顯然不是被迫的,至少是欲拒還迎,或者是半推半就的結果。這是性接受的事實,是本意願意的結果。
如此,當女人出軌舊情人後,男人該怎麼辦?何去何從,仁者見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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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想怎麼辦?就怎麼辦。您能接受她?就接受她。不接受?您現在就可以離開她。她並沒有嫁誰?她是自由身!您和她前任或者還有幾任?您們是公平競爭關係,您沒有任何權利阻止她要怎麼樣?除非您娶她!就這麼簡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