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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使用者5707043023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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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快樂與我同行9
解答:
“克服地球引力”這是經常聽到的一句話,也就是這樣的話給學生的概念理解造成很多很深的誤解。
第一:地球引力是無法克服的,只要地球上的物體有質量,就一定受到地球的引
力,這個引力是絕對克服不了的。
第二:作用力與反作用力是同時成對出現的,是分別作用於不同的物體,是誰都
克服不了誰的問題,一個物理教師,如果問出這樣類似的問題,這個教師
的物理概念已經混亂的不能再混亂了,嚴重不適合當物理教師。
我一拳打向你,你也一拳打向我,兩人的拳頭同時彼此擊中對方的拳頭,
無論其中的一方是主動還是被動,這就是作用力和反作用力,它們產生的
效應(effect)是“克服”不了的。
第三:地球引力對地球上的物體產生的效應是:使得地球上的物體落向地面。
若一物體不落向地面,除非:
(1)、該物體受到另外一個力的作用,此力的大小等於該物體受到的地球
引力,方向與地球引力方向相反。如果將此力說成是“克服地球引
力”只是勉強正確。因為地球引力是克服不了的,即使靜止在地球
表面上,仍然受到地球的引力作用,能克服的只是地球引力產生的
效應,而絕不是引力本身!
(2)、該物體在運動中,它的質量如果一直保持不變,除了地球引力而又
沒有別的力作用於該物體,此物體必作圍繞地球的圓周運動或橢圓
軌道運動。
如果該物體的質量在不斷變少,該物體可能能脫離地球而飛出地球
的引力圈,如火箭發射過程中,這是利用衝量原理或動量守恆,只
要噴出的質量足夠多,該物體就能夠脫離地球引力的吸引,即逃逸
(Escape).
物理上,宏觀上是有引力的,如地球對人的引力,就是重力。引力涉及到萬有引力定律,內容是:自然界中任何兩個物體都相互吸引,引力的方向在它們連線上,引力大小與物體的質量m1和m2的乘積成正比,與他們之間的距離r的二次方成反比。 公式為F=(G•m1•m2)╱(r²) 其中引力常量G≈6.67×10ⁿ N•m²/kg² (n=-11)萬有引力定律的性質:普遍性:任何客觀存在的有質量的物體之間都存在萬有引力。相互性:,兩個相互作用的引力是一對作用力和反作用力,它們大小相等,方向相反,分別作用在兩個物體上。宏觀性:在通常情況下,萬有引力非常小,只有在質量巨大的天體或天體與天體附近的物體間,它的存在才有實際的物理意義。特殊性:兩物體間的萬有引力與它們本身的質量有關,與它們間距離有關,而與所在的空間的性質無關,也與周圍有無其他物體無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