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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雪莉58733761

    如果有這樣的公婆我會樂死。做人要懂得知足感恩,無論是公婆還是父母都沒有義務替我們看孩子。而且我認為孩子不能自立的時候父母有義務扶養他培養他,一旦他離開學校步入社會就應該獨立,甚至應該回報父母了。

    我從結婚以後和老公就不再花父母的錢,並且開始照顧雙方父母。每年我們會給父母錢,給父母買東西。我的婆婆半身不遂生活不能自理,公公一直照顧。公公去世後,婆婆在我家我和老公照顧。如今我也懷孕了,馬上要有自己的孩子了,我的婆婆不但幫不了我,也給不了我錢,反過來我們還得照顧她。我的媽媽歲數大了,身體不好,即使她要幫我看孩子我都不忍心。我媽說我只能給你點錢不能幫你看孩子,我說你能給我錢我都感激不盡了,真的不用幫我看孩子。

    父母公婆幫我們看孩子,我們要心懷感激,他們不幫我們看孩子,我們也不要有恨意。每個人有自己的人生,有自己的生活。只有我們虧欠父母,父母並不虧欠我們。

  • 2 # 鍵盤財經觀察

    首先需要明確一點,長輩沒有帶第三代的義務,但是出於感情,很多長輩確實在撫育第三代,甚至不遠千里,到子女生活的城市做老年“京漂”、“滬漂”。

    應該說,這樣的老人並不是想不開,也不是犯賤,而是有著種種考慮。比如說,有的是子女收入不高,請不起保姆;也有的收入雖然可以,但是長輩疼孫子孫女,不放心別人帶。這些情況都有。目前的中國社會撫育體系,根本沒有考慮三口之家的實際情況,預設是至少有一個人在家帶孩子的,不是全職媽媽,那就是全職爺爺奶奶外公外婆了。

    願意給兒媳(提問本身有點挑事兒,目前婚育的這一代,多數是獨生子女,家庭結構是4-2-1)或者女兒出保姆費,而不願意親自帶孩子的長輩,我覺得恰恰是比較開明而且理智的。

    因為這樣做首先傳達的是對子女的親情,是對他們生活的支援,也是對孫輩的關愛;其次,透過購買保姆服務的方式,而不是親自到場帶孫輩,可以避免日常兩代人住一起在生活習慣思想觀念等等方面的矛盾,逢年過節常聚,其實比天天在一起好。就像人們常說的,放假第一天盼孩子早點回來,放假最後一天盼孩子趕緊走……親骨肉尚且如此,更何況是兒媳或者女婿。距離產生美,現在交通那麼發達,想見了很快就能見到,保持一點距離,既不干涉別人也不遷就別人委屈自己,挺好。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怎樣看待“勿以善小而不為,勿以惡小而為之”的哲學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