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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郭哥聊科學

    先給出肯定的回答,透過三張帶有小孔的屏是可以看到點燃的蠟燭的。

    一、實驗證明

    老郭為了證明這個事情,特意做了一個實驗。實驗中,老郭選了兩張A4列印紙,對摺之後,在相對位置上刺了4個孔。為了方便拍攝,前三個孔大小為1毫米,最後一個孔擴得比較大,直徑大約有10毫米左右。

    讓這些小孔排列在一條直線上,並在最前面的小孔前,放了一隻點燃的蠟燭,在最後一個孔的位置上用手機拍攝。當然了,這之前,老郭已經用肉眼觀察過實際情況,確實是能看到的。

    二、原理分析

    其實,能否看到燭光跟透過多少個帶小孔的屏無關,人的眼睛對於光線強度的感應能力是有下限的。

    一般來說,人眼對於不同波長光色的視覺靈敏度是不同的。研究表明,人眼對λD=555nm(綠色〕的光的視覺靈敏度最大,隨光的λD的增大或減小,人眼的視覺靈敏度會隨之下降。於是可以用人眼視覺函式光通量的歸一化關係,作出在同等光功率下,λD與Φ的關係曲線,作出如圖所示的人眼視覺函式與光波波長的關係曲線,也即人眼視覺函式關係曲線。

    由試驗得到,在同一光功率輸出時,即在可見光範圍內,當λD=555nm光源的光功率等於1 W時(注意不是電功率),其輻射光通量為683lm;當λD=460nm光源的光功率等於1W時,藍光的輻射光通量為41 lm;而λD=660nn光源的光功率等於1W時,紅光的光通量為42 lm ,當λD<380nm或λD>700nm時,1W光功率的對應輻射光通量僅不到1 lm,也就是進人不可見的紫外或紅外範圍,這就是說在不同波長的發光光源的發射光功率相同時,人眼感覺到光的輻射的“強度”是不同的,也就是有敏感與不敏感的區分,但如果輻射光通量相同,人眼的感覺就會覺得相同。

    總結

    因此對照明光源而言,用光通量或流明效率來衡量光源特性比用光輸出功率或其他引數要直觀和實用。所以,我們從實驗可以看出,只要燭光透過小孔的光通量大於1流明,我們的眼睛就是能夠看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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