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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小海龜Y

    這就要看你想不想往下過日子了!不想那就離婚,屬於婚前債務,應該不用還!但你還想往下過日子,那就代表人還不錯!那就幫忙還了吧。畢竟生活過日子!不用算那麼仔細,結婚後也沒法算的那麼清,錢只要不是用於黃、毒、賭都用於生活過日子了那就可以!

    如果你要想把日子中的花銷分清那不叫婚姻,那叫搭夥過日子,雖然現在很多婚姻都屬於搭夥過日子,但還是把這兩個概念分開的好!

  • 2 # 書用

    按道理說婚前的透支最好不要帶到婚後,這樣對雙方都是公平的。

    現在的社會跟以前不一樣的,每個人都站在自己的角度思考問題,以自己的利益為最大的利益。

    現在的年青人都買婚前財產,婚後還貸還屬私有財產,說來說去就是失去對人對伴侶的信任,盤算看有朝一日婚姻解體保證自己不吃虧。

    這個婚前透支性質一樣,所以年輕人婚前透支不要帶到婚後,不管是對自己還是伴侶都有益無蔽。

  • 3 # 不糊塗時塗糊不

    這樣的債務應當屬婚前個人債務,不能以夫妻共同財產予以償還。

    這樣的事情,看似一個法律問題,可其本質是個感情問題。如果二人還未結婚豋記,無個人債務一方知道另一方有婚前個人債務,還會與其結婚嗎?如果選擇結婚,那就只能以夫妻共同財產予以償還。如果是結婚後才知另一方有個人婚前債務,且不同意以夫妻共同財產予以償還,無債務的一方除了離婚,還能有什麼選擇呢?也就是說,夫妻雙方有感情,這樣的事情就是家庭生活的組成部分。雙方沒有感情,這樣的事情就是分手或離婚的理由。

    因此, 題主以婚前一方個人債務是否在婚後由兩人一起承擔為問題的爭議焦點是乎不是很合適。

  • 4 # 聽自己內心的告白

    婚前的透支卡透支的錢,婚後按法律的話是不需要兩個人共同承擔的,需要他自己來還。但是這又涉及到一個感情的問題,

    就像我和我女朋友現在都沒結婚了,她母親病了在醫院,當時我正好骨折了動完手術在家養的了,我沒辦法去醫院陪她,那時候我也是剛買完房子,沒有多錢了,我當時就在想不管怎麼樣能不能兩個人走到最後,但是你現在還是我的女朋友,就給了我女朋友兩萬多塊錢。在有啥需要的時候給我打電話,而且我一直沒告訴她我骨折的事。

    我覺的你們兩個結婚以後組建了一個新的家庭,我相信一個家庭是需要兩個人一起共同努力奮鬥的,共同經營,共患難。這樣才能讓家庭過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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