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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野談歷史

    一、肅順與恭親王奕訢的矛盾是什麼時候開始的呢?

    咸豐五年,無論對肅順還是對恭親王奕訢來說都是難以忘記的一年。這年七月,康慈皇太后梓宮安奉綺春園迎暉殿,之後咸豐帝借“於一切禮儀,多有疏略之處”,解除了奕訢的全部職務。昨日還是軍機領袖,權傾朝野,一夜之間僅剩一虛空的“親王”封號。

    這對恭親王奕訢來說不能不是一個沉重的打擊。而肅順的發跡,也是從咸豐五年開始的,也就是奕訢罷退軍機以後。在短短的四年時間裡,肅順由一個御前侍衛升為戶部尚書,又被怡親王載垣和鄭親王端華“引入軍機,共參要政”。超擢之速不僅令“廷臣鹹側目”,也使奕訢心生不快,因為肅順的發跡和自己的失意這種時間上前後相連的巧合,實在使恭親王奕訢難以生出對肅順的親近感。

    二、恭親王奕訢與肅順的矛盾,還體現在政見的不同與摩擦的不斷升級。

    咸豐八年,耆英議約違旨案發生。圍繞耆英量刑定罪之事,朝中權臣爭論不休,有的為其開脫罪責,有的則主張將其立即處斬,這兩種政見分別以恭親王奕訢和肅順為代表。此時奕訢雖未復職,但其仍在皇族宗室中有較強的威信和政治勢力。對耆英回京之事,恭親王奕訢奏請將他定為絞監候,實際上是暗中為他尋找生機。肅順則單銜奏請將耆英即行正法,以達到震懾滿族親貴,推行強硬外交的目的。咸豐帝最後決定處死耆英。

    咸豐九年,“五宇號官錢案”發生。肅順為整頓財政,實行強硬手段,打擊範圍比較廣,此案前後延續二、三年,波及數百人之多。“恭親王府首領太監孟來席因與此案有涉,其家人也被查抄”。恭親王側福晉的父兄也受此案牽連。這就勢必引起恭親王奕訢的不快。

    咸豐十年,《北京條約》簽訂後,恭親王奕訢上奏“借師助剿”,以肅順為首的強硬派,以“遺禍將來”為藉口,予以否定。在對外交涉方面,肅順一貫的強硬態度也與奕訢等人在第二次鴉片戰爭期間對西方侵略者態度的轉變形成了較大的反差。

    三、真正使肅順與恭親王奕訢的矛盾摩擦升級為不可調和的權力之爭,是在咸豐帝北狩熱河之後。咸豐北逃,留下恭親王奕訢議和。

    以恭親王奕訢為首的北京集團和以肅順為首的熱河集團逐漸形成並對立。兩大集團最激烈的爭鬥,便是咸豐帝迴鑾事件。

    咸豐帝八月初八日(1860年9月22日)北狩,到達熱河八天之後,在奕訢等的奏摺上硃批:“著俟撫局已成,不致別生枝節,即加緊弛奏,以便迴鑾,慎之!密之!”

    這時,咸豐是有迴鑾打算的。九月六日,咸豐帝在廷寄中又明確表示“此時天氣尚未嚴寒,該夷如能早退,朕即可迴鑾,以定人心。”表示想趁冬天到來前回京。九月十八日,廷寄中口氣仍然未變,“一俟該夷兵退,不再反覆,朕即可迴鑾。”

    咸豐帝一再表示要回鑾,但九月二十九日,奕訢、桂良、文祥、勝保四位王大臣上奏,請求咸豐帝定下回鑾日期時,咸豐帝卻又猶豫不決了,批示“此時尚早”。十月一日,恭親王奕訢及留京全體王大臣上奏,懇請回鑾。咸豐帝卻發下上諭:“諭內閣:本年天氣漸屆嚴寒,朕擬暫緩迴鑾,俟明歲再降諭旨。”明確表示不迴鑾了。並同時發下由熱河集團代擬的說明不迴鑾理由的廷寄。在並不長的時間內,咸豐帝的決定轉變如此之大,以恭親王奕訢為首的北京集團認為是肅順等人的負面影響,似乎也不為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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