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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公司法江湖

    類似的事情比較多,但是客觀的說能不能退還這一萬四的關鍵在於孩子11歲大額充值的行為是否屬於其行為能力之內?如果屬於行為能力之內顯然無法退還,如果屬於行為能力之外,那麼就屬於效力待定狀態,該款項有追回的可能性。

    根據《民法總則》規定,可以知曉目前8週歲以上的未成年人屬於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8週歲以下的未成年人屬於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同時《合同法》也明確規定,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訂立的合同,經法定代理人追認後,該合同有效,但純獲利益的合同或者與其年齡、智力、精神健康狀況相適應而訂立的合同,不必經法定代理人追認。

    這也就意味著首先案涉熊孩子屬於限制行為能力人,那麼就要看該大額充值消費的行為是否屬於其年齡、智力相適應範圍內的民事行為,但是目前並沒有明確的規定說明具體充值數額多少算是超出其年齡、智力的範圍,所以對於案涉的一萬四的款項追回的難度,目前來看確實比較大。

    個人建議先行與騰訊公司聯絡協商處理,協商不成的在通過當地的消保委反映該事實。但是不建議直接訴訟,因為目前的情況來看案涉款項一萬四結合現在的經濟發展情況,以及熊孩子的智力來看,很可能該充值行為被認定為有效。

  • 2 # 莫問就別問了

    父母沒注意到孩子玩遊戲了吧,他們的銀行卡沒有繫結手機嗎,如果繫結就會有提示資訊。

    現在很多小孩子愛玩遊戲,我就很機智了,我看到偷星貓這款下載遊戲的軟體可以看到玩遊戲的時長,如果遊戲時長有變化,就是有人用你的手機玩遊戲了,同時可以起到監督的作用,還能知道他玩了多長時間。

  • 3 # 果媽育兒讀書說

    這是一個最好的時代,也是一個最壞的時代。在這個多元化的時代,我們有智慧,很多東西會為我所用。一味的沉溺,就會逐漸淪陷。

    孩子沉迷網遊就是最好的例子。適當的玩網遊本來可以讓人放鬆身心,到時過度沉迷卻會適得其反。最近幾年經常爆出孩子玩網遊充值幾萬甚至十幾萬的,金額之大讓人觸目驚心。

    十幾歲的孩子年齡小,心智還不成熟,面對網遊的誘惑,很難把握好度,他們沉迷於其中不能自拔。打網遊不但損傷了身體、耽誤了學業還會損失大量金錢,這讓本不富裕的家庭如何承受?

    面對熊孩子的這種行為,我們不能一味苛責。畢竟孩子小,不懂事。

    孩子的問題,我們應該更多從父母身上找原因。

    父母工作忙,長時間的缺少陪伴,會讓孩子內心格外的孤獨。孤獨的靈魂無處安放時,他們剛好藉助網遊得到暫時的快樂。所以,父母平時要多抽時間陪孩子,讓他們身心得到慰藉,感受到父母的愛,對網遊的依戀就會小很多。

    父母要無條件的愛孩子。孩子一旦沉溺上網遊,父母一定要注意和孩子的溝通方式,切不可一味責罵訓斥,要尊重孩子給孩子講道理,和孩子進行心靈溝通。讓孩子認識到沉溺網遊的危害。堵不如疏。

    父母平時可以帶孩子多走走,陪孩子看書聊天,豐富孩子的業餘生活,走進孩子的內心世界,增進和孩子的親子感情。另外,做好防範措施。不讓孩子知道支付密碼,玩遊戲限定時間等等。

    韓寒說,先讓孩子觀世界,而後才有世界觀。也許,帶孩子領略不一樣的世界,放大了孩子的格局,孩子自然有想法有判斷。對沉溺網遊的危害就明白與深刻了,自然不會再沉溺其中。

    其實,對待孩子,沒有什麼好辦法,唯有愛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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