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證需要的單據包括貨物單據、運輸單據、保險單據及其它有關單證。
內容
(1)對信用證本身的說明。如其種類、性質、有效期及到期地點。
(2)對貨物的要求。根據合同進行描述。
(3)對運輸的要求。
(4)對單據的要求,即貨物單據、運輸單據、保險單據及其它有關單證。
(5)特殊要求。
(6)開證行對受益人及匯票持有人保證付款的責任文句。
(7)國外來證大多數均加註:“除另有規定外,本證根據國際商會《跟單信用證統一慣例》即國際商會600號出版物 (《ucp600》)辦理。”
(8)銀行間電匯索償條款(t/t reimbursement clause)。
擴充套件資料:
信用證方式有三個特點:
一是信用證是一項自足檔案(self-sufficient instrument)。信用證不依附於買賣合同,銀行在審單時強調的是信用證與基礎貿易相分離的書面形式上的認證;
二是信用證方式是純單據業務(pure documentary transaction)。信用證是憑單付款,不以貨物為準。只要單據相符,開證行就應無條件付款;
三是開證銀行負首要付款責任(primary liabilities for payment)。信用證是一種銀行信用,它是銀行的一種擔保檔案,開證銀行對支付有首要付款的責任。
運作
(1)開證申請人根據合同填寫開證申請書並交納押金或提供其他保證,請開證行開證。
(2)開證行根據申請書內容,向受益人開出信用證並寄交出口人所在地通知行。
(3)通知行核對印鑑無誤後,將信用證交受益人。
(4)受益人稽核信用證內容與合同規定相符後,按信用證規定裝運貨物、備妥單據並開出匯票,在信用證有效期內,送議付行議付。
(5)議付行按信用證條款稽核單據無誤後,把貨款墊付給受益人。
(6)議付行將匯票和貨運單據寄開證行或其特定的付款行索償。
(7)開證行核對單據無誤後,付款給議付行。
(8)開證行通知開證人付款贖單。
信用證需要的單據包括貨物單據、運輸單據、保險單據及其它有關單證。
內容
(1)對信用證本身的說明。如其種類、性質、有效期及到期地點。
(2)對貨物的要求。根據合同進行描述。
(3)對運輸的要求。
(4)對單據的要求,即貨物單據、運輸單據、保險單據及其它有關單證。
(5)特殊要求。
(6)開證行對受益人及匯票持有人保證付款的責任文句。
(7)國外來證大多數均加註:“除另有規定外,本證根據國際商會《跟單信用證統一慣例》即國際商會600號出版物 (《ucp600》)辦理。”
(8)銀行間電匯索償條款(t/t reimbursement clause)。
擴充套件資料:
信用證方式有三個特點:
一是信用證是一項自足檔案(self-sufficient instrument)。信用證不依附於買賣合同,銀行在審單時強調的是信用證與基礎貿易相分離的書面形式上的認證;
二是信用證方式是純單據業務(pure documentary transaction)。信用證是憑單付款,不以貨物為準。只要單據相符,開證行就應無條件付款;
三是開證銀行負首要付款責任(primary liabilities for payment)。信用證是一種銀行信用,它是銀行的一種擔保檔案,開證銀行對支付有首要付款的責任。
運作
(1)開證申請人根據合同填寫開證申請書並交納押金或提供其他保證,請開證行開證。
(2)開證行根據申請書內容,向受益人開出信用證並寄交出口人所在地通知行。
(3)通知行核對印鑑無誤後,將信用證交受益人。
(4)受益人稽核信用證內容與合同規定相符後,按信用證規定裝運貨物、備妥單據並開出匯票,在信用證有效期內,送議付行議付。
(5)議付行按信用證條款稽核單據無誤後,把貨款墊付給受益人。
(6)議付行將匯票和貨運單據寄開證行或其特定的付款行索償。
(7)開證行核對單據無誤後,付款給議付行。
(8)開證行通知開證人付款贖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