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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茜茜媽媽2009

    看到問題,我仔細的想了下,實在想不起我當時為什麼喜歡他了,也可能根本就沒有原因,也可能就是因為在對的時間,對的地點,他給了我不一樣的感覺吧!

    至於有沒有一個瞬間讓我感覺自己不再喜歡他,應該說不只是在某一個瞬間,而是經常性的。初見固然美好,但是沒有人願意為你“裝”一輩子,兩個人朝夕相處,原來的美好一點點消失,彼此的缺點被一點點放大,有時甚至會懷疑自己是不是腦袋壞掉了,才會喜歡上這樣一個人。否定了他也就是否定了自己,雖然這一刻不喜歡了,但是還愛著,只要日子還過得去,那就湊合著過唄

  • 2 # 盛曲清棠

    一眼萬年。我的愛。沒有理由的喜歡,喜歡後發現什麼都是理由,有關他的一切。真愛永遠不變。

    首先確定自己的心意,是否真心喜歡,確定的話就去用心追求吧。

    適合自己的有緣人,只要真心相待,怎麼做都好。

    在一起後是否永遠不分開,需要時間檢驗的,需要雙方不斷用心經營。

    所以,真愛,真喜歡了,就勇敢去表達,去追求,不要想太多,珍惜當下,不留遺憾給自己。

  • 3 # 俠音閣

    這個問題很多人都問過我,我向來是實話實說,肯定會有不喜歡的一天。

    這世界上也許有永恆不變的東西,但肯定不是愛情。如果有人對你說,我會永遠愛你,這話本身就是一個謊言。

    愛情是個保質期很短的東西,長的大概三兩年,短的只有幾個月。通常我們喜歡一個人基本都是一瞬間的事,一見鍾情,或者突然發現了此人吸引我們的一面,某一個時刻心動了,愛上這個人了,哇,她就是我的摯愛,然後就去追求,甚至山盟海誓,非她不娶,非他不嫁。

    在這個發情期啊,請原諒我使用這個詞,因為比較貼切,俗話說,情人眼裡出西施,在這個發情期內,喜歡的人幹什麼都覺得好,包括缺點,任何缺點都會完全無視。

    而且,如果兩個人彼此都有感覺的話,在這個戀姦情熱的過程中,他們會刻意的偽裝自己,隱藏自己的缺點,讓自己變得更符合對方心目中的那個完美伴侶。

    但是人幾十年的習慣和性格是不容易改變的,當發情期結束,迴歸原始狀態,各自的不完美之處就會顯現出來,起初可以彼此遷就,然後開始磨合,這個程度基本上就開始吵架了。

    如果磨合失敗,就可以宣告分手了,很多閃婚閃離的就是這麼來的,如果磨合成功了,那說明有一方被同化了,或者強制改變自己。與其說那是愛情,不如說是激情更合適,激情消退之後,突然,有一天,對方原本不起眼的缺點,就會無限放大,怎麼看都不順眼。

    再加上生活中的一些壓力,或者其他一些不可知的原因,會讓人慢慢變得不再是當初的那個你心目中的完美伴侶,所以現在出軌出牆的多的不勝列舉。不能說他們沒有過愛情,只是愛情保質期到了而已。

    除非有一方死了,那這段愛情就完美了,因為最好的一面永遠留在另一個人的記憶裡,十年生死兩茫茫,不思量,自難忘。

    也許會有人說,很多都白頭偕老舉案齊眉了,如果你想說那就是愛情,對不起,那是親情,是友情,是責任,是道德,反正不是愛情。

    我有個朋友結婚之後夫妻之間生活習慣不同,慢慢的開始吵架,已經有孩子了,當然不能說離婚就離婚,於是他們開始約法三章,各退一步,按談判之後訂立的規矩辦事。

    當然,這裡要說明一點,我並不是說愛情不好,這是人的本性啊,是無法控制的。如果有喜歡的人,就去追求吧,緣來則聚,緣盡則散,只要盡力去愛,不給自己留下遺憾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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