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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腦洞外星人

    清朝的時候,官員是一個地位較高,且待遇極好的群體。他們在任時可以固定的俸祿,退休後,也有相應的退休俸祿。在當時的社會中,官員是少數享受終生福利保障的群體。

    而且,除了俸祿以外,官員還可以享受許多額外的補貼待遇。公費便是其中之一。公費是朝廷支付給官員,讓他們執行公費的費用。包含辦公所用的筆墨紙張,以及各項雜費開支用度。

    客觀而言,公費的存在,確實有它的必要性。它可以更好幫助官員處理公務。但是,在清朝的時候,朝廷給官員的公費並不算高。順治四年定下規例,戶部的司庫,每月四兩白銀的公費,庫使每一個一兩五錢白銀。至於工部的庫使,每個月則是一兩白銀。

    這些白銀,又會換算成不同的錢幣。但是,清朝規定繁瑣,且經常變動。《大清會典》曾記載,公費銀折算成錢幣是一千文,但是,在乾隆二十一年又推出規定,官員每一兩公費銀,只能折算成九百文。

    當然,總體來說,清朝給官員的公費並不算高。每個官員,最高每個月只能領取五兩白銀,最低則在一兩以上。畢竟朝廷最初推出公費補貼,仍是希望官員可以更好處理公務。太低無法起到效果,太高對國庫是一個較大負擔。

    名義上來說,公費是朝廷給各級官員的執行公務的費用。但在清朝實際推行的過程中,卻並非如此。地方官的公費,往往是被虛置的。

    這跟清朝推行的賦稅制度有關。當時地方上大部分錢糧,都要運送到中央,上交國庫。按照記載,康熙年間,朝廷留給地方的錢糧,僅佔全國的五分之一左右。

    這種情況下,地方上的留存錢糧本就有限,再加上清朝推行嚴格奏銷制度,如果沒有中央戶部的同意,地方上不能支取庫房錢糧。而到了康熙以後,原本留存於地方僅剩的錢糧,也需要悉數押解進京。

    地方官員手頭上便沒有可以支取的經費,只有非常微薄的俸祿。失去財政大權,地方就很難跟中央叫板,國庫又可以保持足夠的寬裕。清朝推行這個制度,更多是希望保持中樞對地方的控制。

    因為自順治以來,便經常出現地方對抗中央,甚至起兵造反的事情發生。所以,康熙時期,選擇將大權收歸中央。但是它帶來的後果也很明顯。地方衙門裡沒有太多經費處理公務,地方官因為俸祿過低,無法保障生活。

    雙重壓力下,康熙後期,地方官貪腐極為嚴重。所以,到了雍正以後,才會在地方官中推行養廉銀。養廉銀數額達到官員俸祿的數十倍,乃至上百倍,足夠養活官員。

    不過,養廉銀不只是官員的生活經費,更是工作經費。他們拿到養廉銀後,就要承擔相應地方開支。清朝的時候,朝廷給地方官配備的編制人員並不多。

    大部分情況下,地方官都需要依靠自己的僕役和朋友,聘請他們或其他人擔任衙役、幕僚,協助自己處理地方事務。這些人員的開支,都需要由地方官自己掏腰包。

    地方官公費也順理成章的被取消了。清朝官員的公費,便只有在京官員支領。不過,跟俸祿逐年發放不同,公費按月發放。

    按照記載,除戶部官員由寶源局支付外,其餘官員由所在衙門統一彙總到所在部門。公費在每個月十一號發放。

    具體的數字,仍沒有固定。《大清會典》記載:“宗人府左右宗人,內閣大學士,各部院尚書,左都御史均月支公費銀5兩,以下官員按照品級和用度,支取公費銀四兩到一兩不等。”整個京官每月領取的公費,在一兩白銀到五兩白銀之間。

    這筆公費銀基本還是落入官員私人腰包居多,處理公務較少。到晚清的時候,情況又有變化。時任直隸總督袁世凱,曾奏請朝廷,將直隸道府州廳的各項陋規,一律改為經費。

    從這個時候開始,清朝地方上,也開始有專門的公費制度。到了1906年,清朝宣佈預備立憲後,公費制度又再進一層。

    次年,東三省,奉天省開始陸續推行公費制度。到1910年,清朝資政院還推行更詳細的京官和地方官公費清單,各省也跟著推出自己的公費標準。不過,這些都只落在紙上,還沒有在實處推行,大清就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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