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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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醬爆影視製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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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含羞草心師坊
沒結婚證有了孩子,應該算未婚同居關係了,因為你們同居,又生了個孩子,這還是同居罷了,不要因為你們在一起有了孩子,就自以為是事實婚姻。
這個事實婚姻在在上個世紀九四年二月之前才被法律上認定為事實婚姻,不管有沒有證,都被認定為婚姻關係。
可在當下,不管你有沒有在一起,也不管你有沒有孩子,都不算是法律意義上的婚姻關係,最多算你們未婚先孕。
所以從這個角度來說,女方結婚了領證了,人家那也是初婚,沒有犯什麼重婚罪,也沒有什麼不對的。
可能更多的時候還是你內心的不平罷了,其實分手就分了吧,在一起為什麼不去辦結婚證了,孩子有了都不去辦嗎?
現在分手了才來考慮這個問題,其實人家早跟你沒有任何關係了,有的可能只是與孩子的血親關係,畢竟不管結婚沒結婚,孩子總是你們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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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紅衣丫頭
肯定算的。首先女的結婚了有結婚證,你知道的應該,卻和女方在一起了,而且你還和女方有孩子這是事實,重婚罪已經構成了。但是重婚罪是不告就不受理,好好養孩子吧。
不算,你們沒有領證,在法律上就只是同居關係,雙方之間協商好孩子的撫養權撫養費以及共同生活期間的財產分割就行了,女方另嫁他人是她的自由,你是不能告她重婚罪的,怪只怪你當初為什麼不和她領證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