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籍貫"填寫本人的祖居地(指祖父的長期居住地)。一般以某人的太祖父(或高祖父或曾祖父)的長久居住地或出生地作為某人的籍貫, 或太祖母(或高祖母或曾祖母)的長久居住地或出生地作為某人的籍貫; 或外太祖父(或外高祖父或外曾祖父)的長久居住地或出生地作為某人的籍貫,或外太祖母(或外高祖母或外曾祖母)的長久居住地或出生地作為某人的籍貫。
填寫籍貫時,具體到縣(市)即可,不需要更細化省/自治區/直轄市 + 區/縣。
舉個例子,張三此前戶口在四川,出生地是湖北,祖籍(曾祖父輩及以上)是湖南,如今戶口從四川遷到了北京。他的籍貫準確說是湖南。經常使用的XXX人,其中的XXX指的就是某人的籍貫,而不是戶籍地,比如"湖南人",指的就是某人的籍貫地是湖南,是湖南的人,而不是說某人的戶籍地是湖南。
拓展資料:
籍貫(the permanent place of residence of someone"s great-grandfather and paternal ancestors ),又名祖居地或原籍,籍貫一般從父,個別從母系的,是指祖父及以上父系祖先的長久居住地或出生地。原籍地是原來的籍貫。
參照公安部公通字[1995]91號檔案,公民的籍貫應為本人出生時祖父的居住地(戶口所在地);祖父去世的,填寫祖父去世時的戶口所在地;祖父未落常住戶口的,填寫祖父應落常住戶口的的地方;公民登記籍貫後,祖父又遷移戶口的,該公民的籍貫不再隨之更改。
"籍貫"填寫本人的祖居地(指祖父的長期居住地)。一般以某人的太祖父(或高祖父或曾祖父)的長久居住地或出生地作為某人的籍貫, 或太祖母(或高祖母或曾祖母)的長久居住地或出生地作為某人的籍貫; 或外太祖父(或外高祖父或外曾祖父)的長久居住地或出生地作為某人的籍貫,或外太祖母(或外高祖母或外曾祖母)的長久居住地或出生地作為某人的籍貫。
填寫籍貫時,具體到縣(市)即可,不需要更細化省/自治區/直轄市 + 區/縣。
舉個例子,張三此前戶口在四川,出生地是湖北,祖籍(曾祖父輩及以上)是湖南,如今戶口從四川遷到了北京。他的籍貫準確說是湖南。經常使用的XXX人,其中的XXX指的就是某人的籍貫,而不是戶籍地,比如"湖南人",指的就是某人的籍貫地是湖南,是湖南的人,而不是說某人的戶籍地是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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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貫(the permanent place of residence of someone"s great-grandfather and paternal ancestors ),又名祖居地或原籍,籍貫一般從父,個別從母系的,是指祖父及以上父系祖先的長久居住地或出生地。原籍地是原來的籍貫。
參照公安部公通字[1995]91號檔案,公民的籍貫應為本人出生時祖父的居住地(戶口所在地);祖父去世的,填寫祖父去世時的戶口所在地;祖父未落常住戶口的,填寫祖父應落常住戶口的的地方;公民登記籍貫後,祖父又遷移戶口的,該公民的籍貫不再隨之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