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職場經典

    國家層面對工會給員工發放防暑降溫用品有法律依據,但是沒有標準,標註是公司自己制定的。

    一、什麼情況下要發防暑降溫用品

    根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衛生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i障部、中華全國總工會聯合釋出的《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規定, 為了加強高溫作業、高溫天氣作業勞動保護工作,維護勞動者健康及其相關權益在高溫天氣作業需要發放防暑降溫用品

       高溫作業是指有高氣溫、或有強烈的熱輻射、或伴有高氣溼(相對溼度≥80%RH)相結合的異常作業條件、溼球黑球溫度指數(WBGT指數)超過規定限值的作業。

      高溫天氣是指地市級以上氣象主管部門所屬氣象臺站向公眾釋出的日最高氣溫35℃以上的天氣。

      高溫天氣作業是指用人單位在高溫天氣期間安排勞動者在高溫自然氣象環境下進行的作業。

     

     二、工會防暑降溫發放有標準嗎?

    《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第五條 用人單位應當建立、健全防暑降溫工作制度,採取有效措施,加強高溫作業、高溫天氣作業勞動保護工作,確保勞動者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用人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的防暑降溫工作全面負責。

       第十一條 用人單位應當為高溫作業、高溫天氣作業的勞動者供給足夠的、符合衛生標準的防暑降溫飲料及必需的藥品。不得以發放錢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溫飲料。防暑降溫飲料不得充抵高溫津貼。

    可以看出法律中對具體發放多少、發放什麼沒有標準,現在執行都是每個公司結合自身所在省份,根據自己的公司情況,制定的相關標準。

    三、如果公司工會未發放防暑降溫用品怎麼辦?

      根據第十七條 勞動者從事高溫作業的,依法享受崗位津貼。

      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35℃以上高溫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應當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並納入工資總額。高溫津貼標準由省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制定,並根據社會經濟發展狀況適時調整。

      

      第二十條 工會組織依法對用人單位的高溫作業、高溫天氣勞動保護措施實行監督。發現違法行為,工會組織有權向用人單位提出,用人單位應當及時改正。用人單位拒不改正的,工會組織應當提請有關部門依法處理,並對處理結果進行監督。

      

      這時候你可以向當地勞動保障部門進行舉報,獲得自身的相關利益,但現實中很多單位不一定發放,還有一些單位直接發放飲料,代替補貼等,都是違法的。

    我們的防暑降溫用品是綠茶,大家今年防暑降溫用品都是什麼呢?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藍月谷唯美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