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車掛車及列車上牌和機動車行駛證最大限制規定如下:
①拖車汽車掛車前列長途到最後結束;
②原三輪農用運輸車,下同;
分別5200ram放置空間的物品,車輛的長度,車寬,車高限制, 1800毫米2200毫米;
④是指低速載貨汽車,前四輪農用運輸車,在相同的;
⑤車長的限制並不適用於運輸的特殊車輛的目的不工作;
⑥總量不超過最大設計質量26000公斤汽車起重機車長限制為13000;
⑦當貨物艙和貨艙從當整個封閉駕駛室分離,增加1000車長限制;
⑨對準高的最大限制4200。
⑩運送物件不能拆卸特別低平板半掛車車輛寬度的限制3000毫米;車長限制並不適用於標的物交付不能拆卸特殊的低平板半掛車,掛車專用運載工具(列車長度和拖拉機符合本標準的規定然而,組成)和交貨比集裝箱框架集裝箱拖車的單箱12.2米(40英尺)長;
⑩上半年整體封閉廂式半掛車,集裝箱拖車,以及五節車廂罐拖車組成,為13000毫米車長最大限值:
⑥自2008年1月1日,為在高速公路上使用的全封閉廂式半掛車,最高限額為車長14600毫米:
⑩運送物件不能被拆卸並運送火車低平單箱長度大於12.2米(40英尺),除了容器架集裝箱班列;自自2008年1月1日,與使用在高速公路封閉廂式半掛車的整體構成鉸接列車,車長最大限制18100毫米;
⑩交付不能拆卸低平板半掛車列車反對寬度限制3000毫米:
⑩拖車集裝箱班列,是指裝置在空箱的高度。 2007年1月1日之前,集裝箱車廂拖車高度上限為4200毫米。
貨車掛車及列車上牌和機動車行駛證最大限制規定如下:
①拖車汽車掛車前列長途到最後結束;
②原三輪農用運輸車,下同;
分別5200ram放置空間的物品,車輛的長度,車寬,車高限制, 1800毫米2200毫米;
④是指低速載貨汽車,前四輪農用運輸車,在相同的;
⑤車長的限制並不適用於運輸的特殊車輛的目的不工作;
⑥總量不超過最大設計質量26000公斤汽車起重機車長限制為13000;
⑦當貨物艙和貨艙從當整個封閉駕駛室分離,增加1000車長限制;
⑨對準高的最大限制4200。
⑩運送物件不能拆卸特別低平板半掛車車輛寬度的限制3000毫米;車長限制並不適用於標的物交付不能拆卸特殊的低平板半掛車,掛車專用運載工具(列車長度和拖拉機符合本標準的規定然而,組成)和交貨比集裝箱框架集裝箱拖車的單箱12.2米(40英尺)長;
⑩上半年整體封閉廂式半掛車,集裝箱拖車,以及五節車廂罐拖車組成,為13000毫米車長最大限值:
⑥自2008年1月1日,為在高速公路上使用的全封閉廂式半掛車,最高限額為車長14600毫米:
⑩運送物件不能被拆卸並運送火車低平單箱長度大於12.2米(40英尺),除了容器架集裝箱班列;自自2008年1月1日,與使用在高速公路封閉廂式半掛車的整體構成鉸接列車,車長最大限制18100毫米;
⑩交付不能拆卸低平板半掛車列車反對寬度限制3000毫米:
⑩拖車集裝箱班列,是指裝置在空箱的高度。 2007年1月1日之前,集裝箱車廂拖車高度上限為4200毫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