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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產科李醫生

    作為一名產科醫生對這個問題的客觀看法

    出現了這樣的問題首先表示遺憾,我們作為醫生最最怕碰到的就是孕產婦以及新生兒的死亡,畢竟我們乾的就是這個工作,無論是孕婦還是孩子,出現什麼問題作為醫生肯定也是非常難過的,包括我本人,在10多年的工作中,碰到了數次新生兒出生後窒息死亡的案例,有些是病情突然發生變化我們決策失誤造成的,有些是新生兒自身有嚴重出生缺陷造成的。不管什麼原因,出現這樣的結果都是我們不想碰到的。

    新生兒的嚴重窒息造成的致死致殘原因是多方面的,不是孕婦和家屬甚至就是醫生都不知道具體的死亡原因。如果從常見原因上來說,臨分娩前的急性胎兒宮內窘迫是常見的,再就是誤吸羊水造成的窒息,少部分胎兒呼吸道發育異常也可以造成。

    你既然提到已經申請死亡鑑定了,這樣做是明知的,在當今的法治環境下,靠打鬧醫院和醫務人員來討說法要賠償是不明智的。正確的做法就是做死亡鑑定,也就是屍體解剖。

    打醫療官司是比較複雜的,所以直接請律師去法院起訴是最簡單的辦法,律師就是吃這口飯的,也有經驗,具體法律方面怎麼操作聽律師的就可以了。中間一般會有醫調委的調節階段,不過醫調委只能協調1萬元以內的賠償,你們不同意協調的話,直接進入法院起訴程式就可以了,這些都有律師幫你們操作。

    最後法院會根據三方鑑定機構的鑑定結果決定醫院是否有責任,有責任的話應承擔多少責任,一般有全責,主要責任,次要責任,無責任幾種。假如你的這種情況確實是醫院造成的,需要承擔全責的話,一般要賠償30-40萬的。

    三方鑑定機構是否公平?

    可能患者有顧慮,法院委託的三方鑑定機構(醫學專家組)是否會包庇醫院?我可以負責人的告訴你,畢竟乾產科大夫的經常打官司的。事實上,三方鑑定機構是傾向於患者的,那些專家評審病例絕對是雞蛋裡挑骨頭的,因為他們就是找醫院毛病的,出具的鑑定報告每個人都是要負責的,所以並不存在包庇醫院的說法,相反是傾向於患方利益的。

    同時,如果醫生的處理如果確實沒有錯誤,也不會隨便亂判,畢竟法律是相對公平的。

    法院最終判決之後,醫院有責任的話,就會將賠償數額打到患方的賬戶中,目前醫院都有醫療事故險,到時候會有保險公司負責這筆費用,所以醫院方面也是希望患者打官司的。

    最後願你早日平復心情,養好自己的身體才是最關鍵的,無論什麼結果,身體是本錢,休息一年之後再考慮妊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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