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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白刃行走

    截圖已經是我們日常工作中常見的手段,甚至可以說是不可或缺,可能沒有多少人曾經想過,這種截圖的行為有可能會觸犯法律,也就是智慧財產權。在不進之前,日本就特地針對截圖進行了規定,認定其違法。

    截圖違法的主要的還是文字和圖片材料的智慧財產權,想必很多做媒體的人都會對此很有感觸,特別是對於一些自媒體來說,由於渠道有限,因此大量的截圖非常常見,渠道也很多,但是實際上是在侵犯了很多媒體的智慧財產權。

    在自媒體領域,有著大量的這種類似的行為,比方說很多人的原創文章被人不斷抄襲,毫不更改,直接標記為原創,這些行為對於內容創作者本身來說是十分不公平的。但是與此同時,很多原創作者也在寫文章的時候會摘抄一些其他的內容,卻不標註出處,或者是隨意截圖。

    這個問題往大了說就很複雜,智慧財產權需要保護,這一點是毋庸置疑的,但是過度的智慧財產權保護同樣會限制創新。在針對截圖方面,很難避免,因為圖片和文字的單個價格太低,追溯成本較高,因此,長期來看是很難杜絕的,會一直存在。

  • 2 # 顏二哥有言23

    為此,我不得不去查閱日本的有關新聞。看了日本有關“截圖(screenshots)”的新聞以後,才得知原來日本著手指定更為嚴格的有關截圖規範。它主要針對從已經被盜版的作品上,用手機或電腦截圖和下載資料的行為視為違法,成為反盜版法的一個新條款。

    日本文化廳的此立法主要是為了應付網路出現的大量盜版的行為。這樣的盜版行為導致了版權原著作者在經濟上遭受了巨大損失。類似於禁止某些截圖這樣的立法,也是一種在原有的反盜版法的基礎上,擴大立法範圍,即從對付‘’專業‘’的嚴重的盜版行為擴大到涉及普通大眾的日常網路使用行為:一種可能有意無意的“盜版侵權”行為。其目的就是提醒大眾,在網路截圖,下載網路圖片,小說片段等等內容時,務必注意是否需要獲得原著作者的同意才可以做?如有違規盜版法,有可能遭受相應的犯罪指控!

    日本文化廳還計劃詳細制定違反盜版法的懲罰措施。例如最高可以判刑坐牢兩年,最高罰款2000000日元(約120000人民幣)。

    由此可見,日本除了立法對付惡意的嚴重盜版行為,也擴充套件到立法對付普通老百姓在日趨普遍的使用網路過程中可能涉及看似簡單普通的截圖,下載等網路行為,卻有可能無意中違反了盜版法。因為,沒有得到原著作者的書面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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