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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偉駿無敵
你物件去世六年的時候你找了一個新物件比你大16歲,而到目前為止你和新物件已共同生活11年,也就是說到目前為止你新物件已經比你大(16+11)=27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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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現代風水命理儒釋道
你應該靜下心來,想一想,你們這十一年是怎麼過來的。
如果你覺得合適,可以跟他一起走下去。
領不領結婚證,到此,其實都已不重要!只要兩人心在一起,人在一起就好。
領了結婚證,也只是多了個合法同居的理由。
如果你覺得不合適,可以拒絕。
直接也好,婉轉也罷。
既是為你好,也是為他好。
天下沒有不散的宴席,你們不嫌煩,就一起過下去吧!
你物件去世六年。你稱謂其為“物件”,說明你們還沒有結婚,沒有走法律程式。只是朋友間的談情說愛,互訴衷腸。
這,本身沒有問題!跟後面找的他,更是沒有衝突。
找了一個比你大十六歲的。只要你們真心相愛,年齡,不是問題。身高,不是距離。
你們生活十一年了。路遙知馬力,日久見人心,你們應該彼此熟悉了。
讓他跟你領結婚證。事到如今,水到渠成。是再自然不過的事!
他願意領。又是再好不過的事情!你忍心拒絕嗎?一個曾經跟你生活了十一年的男人。
他的好,他的壞,你已一目瞭然。
既然是你讓他跟你領結婚證,他願意。說明你們兩個人,都已經同意了。
既然如此,我們就不要在這裡賣關子了,直奔主題。
我物件去世六年,找了一個比我大十六歲的,我們生活十一年了,讓他跟我領結婚證,他願意領,我該怎麼辦?
你情我願的事,就隨他了吧!
沒有最好,只有更好。
祝福你們,幸福美滿!
有情人,終成眷屬。
你既然不想領,為什麼向別人提出?你不是玩人家嗎?還是考驗別人的真心?不真心跟你過十年?一把年紀了,還少女心實足!真看不慣!我身邊有一對,都是雙邊去世了一方的退休老人,按理來說好好珍惜,好好過日子不挺好嗎!都曾經歷過生死!可是,那女的各種的作,男個聽一個電話就懷疑有哪個女的勾引他!查電話偷聽,到處說!開始,男的包融和體諒,慢慢的就心生討厭!最後,男的給她查完電話記錄後提出了分手!女的又哭哭啼啼的不肯,不是自作賤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