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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我就想起一個使用者名稱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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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阿妹68622
對那些孩子和家庭公平嗎?對這個社會和消費者尊重嗎?對那些企業商家還能威懾到嗎?都不說這些,那些孩子國家應該管終身,為什麼?誰的責任誰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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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農夫山前有點恬
很理解在這個特殊時刻提出了這樣一個頗具意味的問題。
半個多月過去了,人聲鼎沸的疫苗造假事件,已經漸漸的淡出了華人的話題,現在,人們最為關心的是,此次造假事件的關鍵人物——長生公司董事長高俊芳,應該受到怎樣的法律制裁。
由於長生公司給華人帶來的惡劣影響,因此,不論是在網上,還是在現實社會中,高俊芳都成了人人喊打的過街老鼠,更有為數不少的義憤填膺者,呼籲對高俊芳判處死刑,如此方能足以平息民眾的怨憤心理。
不可否認,三鹿奶粉事件跟長生疫苗事件很是相似,當年的三鹿董事長田文華,先是被判了無期徒刑,此後一再減刑,到了目前已經不足16年,很可能就在幾年以後出獄。
由彼及此,人們緊繃的神經,變得越加不淡定了,究竟高俊芳以後是否也會像田文華一樣,在監牢裡呆了十幾年,然後又出來繼續作惡?
在這裡,很有必要對三鹿奶粉事件與長生疫苗事件做一個簡單的比較。
三鹿奶粉事件確實影響極度惡劣,但罪魁禍首不是田文華,而是私自在牛奶裡新增三聚氰胺的那幾個奶農,所以被判處死刑的也是他們幾個。田文華被判無期,應該說量刑還是合理的。
而高俊芳不論從哪方面來考量,她的罪責都要比田文華嚴重,因此與田文華一樣的至少判個無期徒刑,應該是沒有懸念的事。
判處罪犯,無非是為了達到震懾與改造罪犯的目的,田文華一再的得以減刑,相信也是她在服刑期間表現良好的結果,這點我們是無可厚非的。
當然了,中國現行法律還有這樣規定:無期徒刑獲得減刑之後,犯人最低服刑期限不得少於13年。也就是說,無論田文華如何表現良好,她都得要在監獄裡呆上13年,結合以上的資料,即使日後她還得到減刑,在2022年之前,是不可能出來了。
田文華出生於1942年,到現在已經76歲了,如果四年後能夠出獄,那也已經步入八十了,就算家裡 再有錢,也沒有幾年能夠享福了,這是否冥冥之中已有註定?
2009年河北省石家莊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三鹿原董事長田文華被判處無期徒刑。田文華第一次獲得減刑是2011年,從無期改判19年。第二次是在2014年,獲減刑一年九個月。2016年年底,三鹿前董事長田文華獲第三次減刑,減刑期限為一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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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看待?無法看待,正常減刑而已,表現良好,可能有立功表現,減刑幅度正常範圍之內,16年在有12年就出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