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克非新

    死者為大,教他到地獄接受審判吧,活著的家人無理取鬧,這樣做導致死者不能順利超生,而且可能被打入十八層地獄,鬧事的家人因為惡行也可能步死者的後塵。不是不報,時辰未到,吋辰一到,立馬報銷。

  • 2 # 我心已靜

    老人撞人慾逃離現場違法在先,阻攔著純粹是出於維護社會正義而去阻攔,如果連這種行為都要受到恁罰,以後有誰還敢去做助人和正義之事呢?政府部門也絕對不能去助長這種歪風邪氣!

  • 3 # 川那個普

    道德淪喪。已經不是一次兩次了,電梯阻止吸菸,最終還是還以公道。如今這種一看就知對錯的事,還需要議論嗎?真是可笑。

  • 4 # 誠信為本7628

    如果真的是老人把小孩撞倒逃跑,責任是老人自負。如果小刮碰並無傷害,但是攔車者有過激的行為,那麼攔車人有責任。

  • 5 # 毛毛1430797

    典型的惡人先告狀,妄想逃避撞人賠償的責任,死是自身原因,還想訛詐,惡人一家,看看那個律師和法官敢為惡人一家辯護

  • 6 # 烏魯木齊那些事兒

    這個事情是今年9月份發生在河南信陽,最近猝死的家屬把做好事的李女士起訴了,要索賠40萬。

    當時大概情況是,一個57歲的男人(很多人說是老人,57歲能叫老人嗎?)騎腳踏車把一個5歲孩子撞倒,流血,男子沒下車,就騎車走了,剛好李女士看到後,就把這個男的攔截下來。

    男人不願意,罵罵咧咧,附近保安也過來,提醒他不要罵人,男子罵的更厲害,汙言穢語,各種難聽的話語就出來了,典型的一個潑皮無賴。

    最後,這個男的自己越罵越激動,突然倒地,圍觀居民和李女士均撥打120,幾分鐘後,120來了,撞傷人還要逃逸,被人攔住還要罵人,且罵的非常難聽的男子,死了。

    事情就這麼簡單,但是沒有想到的是,事情過去兩個月後,死者家屬起訴李女士,索賠40萬,這個聽起來,太不可思議的事情,卻在我們的國度發生了,縱觀整個案件,李女士屬於典型的見義勇為,那麼,在見義勇為過程中,導致違法者中途情緒激動,猝死,要承擔責任嗎?

    毫無疑問,是不需要承擔責任的,我們甚至要對李女士這種見義勇為行為進行廣泛宣傳和大力表彰,而不是讓英雄流血又流淚,傷人心,讓人心寒。如此下去,今後誰還敢見義勇為呢,我們看到別人違法犯罪,都只能裝聾做啞,因為你去制止,他罵人、打你,你跟他互相打,或者不理睬,他如河南這個男人一樣,猝死了,豈不是要負責?如此,今後大家看到任何事情,都不吭聲,兩耳不聞窗外事,或者各自打掃門前雪,如此,人人都不敢跟違法犯罪做鬥爭,這樣的社會,才是可怕,如此風氣,才把社會汙染了。

    因此,對於家屬提出的賠償,我建議法院不要理睬,不受理,不然,助長了社會不良風氣,傷害國民感情,當哪一天,人人都對一種惡不聞不問,終究有一天,我們會付出代價,因為,雪崩之下,沒有一片雪花是無辜的。

  • 7 # 男人很難3

    呵呵這麼不要臉的家人也有啊。你把別人撞了還要跑自己死了那叫活該,閻王都看不下去了,該打入十八層地獄,看樣子這家人不要臉是搞慣了的,希望法院不要理睬,要賠也是叫死了的家屬賠被撞了小孩的醫療費

  • 8 # 使用者4175508440241

    唯老不尊,教壞子孫,

    撞人罵人,自憤表演,

    口沫橫飛,自怒難填,

    觸怒眾神,送你上天,

    自作自受,關人屁事。

  • 9 # 使用者264198932

    五十多歲什麼老人?再說撞了人不陪禮道謙還逃跑,那女同志完全屬見義勇為,要表揚,那個人死了活該,法院根本不要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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