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土地管理法透過,徵地賠款、集體土地入市、宅基地流轉等迎重大變化,對農民有何影響?
新的《土地管理法》8月26日透過,將於2020年1月1日正式實施。新的土地管理法改變的還是非常多的,而且都是關係到農民自身利益的改變,對將來農村發展、維護農民利益都有非常大的影響。我們一項一項看。
第一、允許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這就是說,從2020年開始,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將在全國鋪開,不再是區域性農村的試點,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將直接破除城鄉一體化發展的最大障礙。隨著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更多的有利於農村發展的資本會進入農村,對農村進行各種開發建設,讓農村發展再次實現質的變化。
第二、徵地程式的變化。在新法之前,徵地程式是批後公告,而新修改的是批前公告,區別就是修改以後得徵地程式更加完善,更加尊重農戶自願。在徵地之前,先要徵求好被徵地農戶的意見,只有完善好了徵地方案以後,才能夠批准徵地。還有就是增加了徵地補償的範圍,在原有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地上附著物及青苗補償費的基礎上,增加了住宅補償費和社會保障費。
第三、宅基地方面的改變。農村宅基地一直都是一戶一宅原則,而新法在一戶一宅的基礎上,又增加了戶有所居的規定,而且以前宅基地的審批都是需要縣級國土部門審批,而新法將審批權下方到了鄉鎮一級,以後,農戶申請宅基地就會非常方便省事了。許多農村都面臨的一個問題就是宅基地資源緊缺,許多需要宅基地的都無法獲得宅基地,新法增加的戶有所居,就會解決這個問題。
第四、對基本農田的新規定。以前,有基本農田和永久基本農田的規定,農戶也不太清楚自家農田到底是基本農田還是永久基本農田,這次新法就明確規定,基本農田全部改為永久基本農田。
新土地管理法透過,徵地賠款、集體土地入市、宅基地流轉等迎重大變化,對農民有何影響?
新的《土地管理法》8月26日透過,將於2020年1月1日正式實施。新的土地管理法改變的還是非常多的,而且都是關係到農民自身利益的改變,對將來農村發展、維護農民利益都有非常大的影響。我們一項一項看。
第一、允許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這就是說,從2020年開始,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將在全國鋪開,不再是區域性農村的試點,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將直接破除城鄉一體化發展的最大障礙。隨著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更多的有利於農村發展的資本會進入農村,對農村進行各種開發建設,讓農村發展再次實現質的變化。
第二、徵地程式的變化。在新法之前,徵地程式是批後公告,而新修改的是批前公告,區別就是修改以後得徵地程式更加完善,更加尊重農戶自願。在徵地之前,先要徵求好被徵地農戶的意見,只有完善好了徵地方案以後,才能夠批准徵地。還有就是增加了徵地補償的範圍,在原有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地上附著物及青苗補償費的基礎上,增加了住宅補償費和社會保障費。
第三、宅基地方面的改變。農村宅基地一直都是一戶一宅原則,而新法在一戶一宅的基礎上,又增加了戶有所居的規定,而且以前宅基地的審批都是需要縣級國土部門審批,而新法將審批權下方到了鄉鎮一級,以後,農戶申請宅基地就會非常方便省事了。許多農村都面臨的一個問題就是宅基地資源緊缺,許多需要宅基地的都無法獲得宅基地,新法增加的戶有所居,就會解決這個問題。
第四、對基本農田的新規定。以前,有基本農田和永久基本農田的規定,農戶也不太清楚自家農田到底是基本農田還是永久基本農田,這次新法就明確規定,基本農田全部改為永久基本農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