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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錢君史話

    在過去,有一個人老婆去世了,自撰一付對聯掛到門上:“四十年來,吃也愁穿也愁把你給愁死了,一旦逝去,兒不管女不管比我還快活些“,這內心的傷痛不是一條白布可以消結的。

  • 2 # 四川達州人

    正妻過世,丈夫也需一年服喪。

    但與為至親服喪不同,這一年,丈夫只需避免娛樂活動,不納妾婢,不飲酒。正妻過世一年之後,丈夫才能開始張羅續娶事情。算是對正妻的尊重。

    當然,如果不尊重這些,公然嘻樂,外人也不會說啥,只是前妻家族會不舒服。

  • 3 # 萬里長空夜未央

    問題中的“扶孝”,我認為應該是服喪。

    現代社會已沒有禮法約束服喪行為,更沒有制度來規定這種做法,因為失侶的悲痛不應以時間和規則來作冰冷的度量。

    在古代,根據五服制,妻子去世後丈夫需要服喪一年

    圖一:齊衰杖期,是丈夫為妻子服喪期的服裝

    喪服說明

    斬衰裳:衣服;

    苴絰:麻布制的無頂冠與腰帶;

    杖:手杖;

    絞帶:絞麻為繩而成的衣帶;

    冠繩纓:帽子上的繩子,繞在下巴處打結以固定帽子;

    菅屨者:菅草編織的草鞋。

    儒家十三經之一的《儀禮》,對服喪制度有細緻的描述鄭玄《三禮注》:天子以下,死而相喪,衣服年月,親疏隆殺之禮也。喪必有服,所以為至痛飾也。不忍言死而言喪。

    1. 五服

    根據服喪期限與服裝材料(不同粗細的麻布)的不同,古代中國的喪服可分為:斬衰、齊衰、大功、小功和緦麻五種等級,用製成,稱為“五服”。

    服喪的時間按規律分別為三年、期年、九月、七月、五月、三月。

    經過演變,五服可以按23種服制替換,運用於138種人際情況(相當繁瑣)。

    圖二:《大清會典》喪服總圖(經過時代的變革,與最初的《儀禮》內容已有所不同)

    2. 五服中的齊衰分四等:

    1、齊衰三年,是父卒為母、母為長子的喪服。

    2、齊衰一年,用杖(居喪時拿的,如後世的衰杖),叫“杖期”,“期”是週年,這裡指一年的喪。這是父在為母、夫為妻的喪服。

    3、齊衰一年,不用杖,叫“不杖期”,是男子為伯叔父母、為兄弟的喪服,已嫁女子為父母,兒媳婦為公婆(後改為斬衰)、孫子和孫女為祖父母也是不杖期。

    4、齊衰三月,是為曾祖父母的喪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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