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果法──透過對事理原因或結果的周密分析,從而證明論點的正確性、合理性的論證方法。也稱為因果分析
一、注意問題:
1、分清根本原因和次要原因。
根本原因,是引起結果的最本質的因素,是深層次的,為人鮮知的,所以就越能說明問題的實質,就越有說服力,如此才更深刻。表層原因,是為大家所熟知的,其論證是乏力的。
例如,某同學厭學,分析其原因可能是老師講課不能吸引他、胸無大志、學校太嚴苛、教育體制問題等,然而社會上對名利的追求,家長望子成龍的心理才是導致學生厭學的根本原因。有些原因只是表象,如果在論證過程中能夠探究本質原因就能使論證有力。
2、分析導致一個結果的不同原因和同一原因引發的不同結果。
事物發展是普遍聯絡的,一個結果的出現不可能僅一個原因,而一個原因不可能僅一個結果,所以需要我們多角度分析,以使論證有力。
例如,學無止境,探究其原因是多方面的,如從知識角度看,知識是無窮盡的;從心理角度看,學習鑽研的樂趣是無窮盡的;從生命自身的缺憾角度看,生命短暫,學習怎麼可以停止?
如果能夠如此多角度地探究“學無止境”的原因,那麼就可以有力地論證“學無止境”。
再如,改革開放,我們要有一個清醒的頭腦。在改革開放的形式下對不同人所造成的結果是大不一樣。有的順應當前的形式,正確地處理在經濟事物中的行為,經濟地位提高了;有的只追求名利而進了監獄,有的因循守舊阻礙改革的發展,結果窮困潦倒。
如此在同一原因不同結果的分析中,使論點得以確立、深化。
3、互為因果。事物在一定條件下的互相轉化,是極為普遍的現象。
例如,保護環境這個話題,就廣泛存在著互為因果的關係。揭示出這種因果的必然關係就闡述了道理,證明了觀點。
世界上的任何現象、事件,無論是自然界的,還是社會生活中的,無論是物質的,還是意識的,它們都是一定的原因下的結果,絕不是無緣無故地產生的;同樣,任何一個現象、事件,也無論它是自然界的,還是社會生活中的,無論它是物質的,還是意識的,它必然是一定結果的原因。
二、探求因果關係常見的有兩種方法:
(1)求同法:求同法是指在被研究的物件出現的若干場合中,如果僅有一個先行因素是這些場合所共同具有的,那麼這個先行因素就是被研究物件的原因。簡言之,在若干場合中,其他因素都不同,只有一個因素是相同的,卻產生了相同或不同的結果,那麼這個因素就是這個結果的原因。比如,中國古代的司馬遷遭受不幸,於逆境中寫出了《史記》,取得了輝煌的成就;曹雪芹在遭受一次次的打擊,舉家食粥的情況下,依然寫出了不朽的《紅樓夢》;現代的朱自清,家境貧寒,他在上大學時,由於沒有錢買新的被子,只能用繩子將破被的另一頭紮起以禦寒,但他刻苦學習,成為著名的詩人、學者和民主戰士;外國的塞萬提斯,在被捕入獄後,仍寫出了《唐吉珂德》這樣偉大的著作。雖然他們所處的時代不同,他們的國籍不同,人生經歷不同,個性等等都不相同,但有一因素是相同的,即他們都處於逆境而不氣餒,勤奮努力,最終都取得了輝煌的成就,由此可以得出這樣的結論:處於逆境而不氣餒,勤奮努力,是他們最終都取得了輝煌的成就的原因,逆境能使人成才。
(2)求異法:求異法是指在若干個場合中,其他因素都相同,只有一個因素不相同,卻產生了某種相同或不同的結果,那麼這一個因素就是產生這個結果的原因。例如,兩個學生在同一所學校,同一個班,所處的家庭環境和學校環境相同,兩人的智力也相同,都很勤奮,但他們一個注重學習方法,積極參與課堂教學,肯動腦筋;另一個不講方法,只知埋頭苦幹,結果兩人的學習成績相差很大,用求異的方法,很快就可以得出這樣的結論:良好的學習方法是取得良好成績的原因
因果法──透過對事理原因或結果的周密分析,從而證明論點的正確性、合理性的論證方法。也稱為因果分析
一、注意問題:
1、分清根本原因和次要原因。
根本原因,是引起結果的最本質的因素,是深層次的,為人鮮知的,所以就越能說明問題的實質,就越有說服力,如此才更深刻。表層原因,是為大家所熟知的,其論證是乏力的。
例如,某同學厭學,分析其原因可能是老師講課不能吸引他、胸無大志、學校太嚴苛、教育體制問題等,然而社會上對名利的追求,家長望子成龍的心理才是導致學生厭學的根本原因。有些原因只是表象,如果在論證過程中能夠探究本質原因就能使論證有力。
2、分析導致一個結果的不同原因和同一原因引發的不同結果。
事物發展是普遍聯絡的,一個結果的出現不可能僅一個原因,而一個原因不可能僅一個結果,所以需要我們多角度分析,以使論證有力。
例如,學無止境,探究其原因是多方面的,如從知識角度看,知識是無窮盡的;從心理角度看,學習鑽研的樂趣是無窮盡的;從生命自身的缺憾角度看,生命短暫,學習怎麼可以停止?
如果能夠如此多角度地探究“學無止境”的原因,那麼就可以有力地論證“學無止境”。
再如,改革開放,我們要有一個清醒的頭腦。在改革開放的形式下對不同人所造成的結果是大不一樣。有的順應當前的形式,正確地處理在經濟事物中的行為,經濟地位提高了;有的只追求名利而進了監獄,有的因循守舊阻礙改革的發展,結果窮困潦倒。
如此在同一原因不同結果的分析中,使論點得以確立、深化。
3、互為因果。事物在一定條件下的互相轉化,是極為普遍的現象。
例如,保護環境這個話題,就廣泛存在著互為因果的關係。揭示出這種因果的必然關係就闡述了道理,證明了觀點。
世界上的任何現象、事件,無論是自然界的,還是社會生活中的,無論是物質的,還是意識的,它們都是一定的原因下的結果,絕不是無緣無故地產生的;同樣,任何一個現象、事件,也無論它是自然界的,還是社會生活中的,無論它是物質的,還是意識的,它必然是一定結果的原因。
二、探求因果關係常見的有兩種方法:
(1)求同法:求同法是指在被研究的物件出現的若干場合中,如果僅有一個先行因素是這些場合所共同具有的,那麼這個先行因素就是被研究物件的原因。簡言之,在若干場合中,其他因素都不同,只有一個因素是相同的,卻產生了相同或不同的結果,那麼這個因素就是這個結果的原因。比如,中國古代的司馬遷遭受不幸,於逆境中寫出了《史記》,取得了輝煌的成就;曹雪芹在遭受一次次的打擊,舉家食粥的情況下,依然寫出了不朽的《紅樓夢》;現代的朱自清,家境貧寒,他在上大學時,由於沒有錢買新的被子,只能用繩子將破被的另一頭紮起以禦寒,但他刻苦學習,成為著名的詩人、學者和民主戰士;外國的塞萬提斯,在被捕入獄後,仍寫出了《唐吉珂德》這樣偉大的著作。雖然他們所處的時代不同,他們的國籍不同,人生經歷不同,個性等等都不相同,但有一因素是相同的,即他們都處於逆境而不氣餒,勤奮努力,最終都取得了輝煌的成就,由此可以得出這樣的結論:處於逆境而不氣餒,勤奮努力,是他們最終都取得了輝煌的成就的原因,逆境能使人成才。
(2)求異法:求異法是指在若干個場合中,其他因素都相同,只有一個因素不相同,卻產生了某種相同或不同的結果,那麼這一個因素就是產生這個結果的原因。例如,兩個學生在同一所學校,同一個班,所處的家庭環境和學校環境相同,兩人的智力也相同,都很勤奮,但他們一個注重學習方法,積極參與課堂教學,肯動腦筋;另一個不講方法,只知埋頭苦幹,結果兩人的學習成績相差很大,用求異的方法,很快就可以得出這樣的結論:良好的學習方法是取得良好成績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