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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華生177172646

    近期時常見“高鐵霸座”於報端,大有成為一種“時尚”之現象。為什麼會這麼理解呢?因為當下社會透過網路,那些社會醜陋現象早已傳播到現實生活中了,還會有“層出不窮”的霸座出現,為什麼呢?是不是我們的懲罰力度太輕,不能觸動這一類人的“痛感”,如是這樣,那麼我們何不順其意願,“特事特辦”。

    最低從拘留15天,罰款500元起處罰。

  • 2 # 漁叟2

    這種極少數人在挑釁社會道德。明知嚴重犯錯還敢公然叫板,是令利智昏,是無視法規,是狂妄之徒必須嚴懲。堅決打擊如此行為的人,決不能放縱,還社會安寧秩序。

  • 3 # 尋找44102644

    這是在公共場所故意尋釁滋事,嚴重程度超過常某打老師許多,但刑責差距太大了,這也是網路上除老師外的一邊倒為常某打抱不平的原因

  • 4 # 使用者ws618

    罰款應增加點,有人想在他的人生中增加點色彩,拘留幾天正合他意,不如改為拘留至少1月至半年,同時罰款2000元一10000元,要叫霸坐者有點痛的感覺。

  • 5 # Hhm530510

    刑拘20天對這種人是沒用的,這種人就是人渣,要借鑑新加坡的鞭刑,打過一次讓他一輩子都發抖。不用重典鎮不住邪惡!

  • 6 # 建新280

    霸座是一種惡習。影響大,影響壞,應強制性制止,從嚴懲罰。讓那些守規矩應該座的人座上,才能看到社會公平,一塊嗅肉影響了一鍋湯,要不得。

  • 7 # 寂空浩

    其實也無需拘留多少天,罰款多少錢,只需將其帶至車站廣場施以鞭刑,一律五下。鞭長7米,以牛筋編成,每一下必須見血見肉。然後,將其拍照,公示於車站廣場宣傳欄中:XXX,男,因霸座事由被執法部門鞭刑五下,以敬效尤。我敢保證,此類事情必少。並且,公示期三個月。

  • 8 # 大地綠葉694

    深思,應深思,當今的社會怎麼了?霸座,碰磁,拐騙,…等等醜惡,層窮不斷|,花樣百出,不知廉恥,要追根,…如只治面,不治本,標本兼治,這現象還是常有發生的。

  • 9 # 永不言敗134180904

    刑拘最少2個月,罰款5000起價,這樣的裝逼犯,必須重罰,不能輕判,5年內不許他坐火車,看誰還敢坐車裝逼?

  • 10 # 使用者6873327316391

    新加坡也是民主國家,但其對道德違法和犯罪行為判罰鞭刑非常有效,此刑法也沒有違反人權,歐美國家也沒有把這刑法反對到人權桌上。當年一個美國男孩在新加坡吸毒,被罰打三鞭屁股(三鞭是重罪,有些抵受能力差的人會暈死過去),美國當時的總統克林頓親自向新加坡法院求情要求免去鞭刑,而新加坡政府對克林頓說No,最終經過總統調解改罰一鞭,這一鞭已經讓這男孩爬床上兩月了。我建議中國政府可以考慮學習該刑罰,對於道德罪(碰瓷,霸座,當街侮辱女性)等判罰鞭刑,我最痛恨的是碰瓷行為,這行為導致華人民喪失了人與人之間的信任,喪失了善良人救死扶傷的美德,嚴重影響社會和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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