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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dzerd47759

    盜竊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秘密竊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或者多次盜竊公私財物的行為。搶奪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公然奪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但沒有使用暴力或暴力威脅等侵犯人身權利的方法。客觀行為方式不同,這是兩罪的最大區別。搶奪罪的客觀行為是採取公然奪取的方式。所謂公然奪取是指行為人當著財物管理人的面公開奪走其財物,並且這種公然奪取沒有采用暴力或暴力威脅,否則將構成搶劫罪。盜竊罪的客觀方面是秘密竊取,即行為人用自以為不會被財物控制者發覺的手段竊走財物。區別的要點是“公然奪取”。所謂“公然”性,主要是相對於財物所有人、佔有人而言的,即當著他們的面,乘其不備,奪取財物。所以公然性僅以當著財物所有人或者佔有人的面進行為條件,不以他人在場為條件。如果當著財物所有人、佔有人的面突然奪取,即使沒有其他人在場,也屬於搶奪行為;如果揹著財物所有人、佔有人悄悄偷取財物,即使有其他人在場目睹,也屬於盜竊。所謂“奪取”性,是指使用暴力針對財物的突然搶取。

  • 2 # 使用者1948488031778

    搶劫罪(刑法第263條),是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對財物的所有人、保管人當場使用暴力、脅迫或其他方法,強行將公私財物搶走的行為。

    搶奪罪(刑法第267條),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乘人不備,公開奪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

    盜竊罪(刑法第264條),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秘密竊取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凶器盜竊、扒竊公私財物的行為。

    區別:

    搶劫罪的主體為年滿14週歲並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而搶奪罪和盜竊罪的主體為年滿16週歲並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

    搶劫罪在犯罪過程中存在“行為人實施暴力、脅迫方法以外的其他使被害人不知反抗或不能反抗“,而搶奪罪和盜竊罪沒有。

    搶劫罪和搶奪罪犯罪時為公開的,而盜竊罪為秘密竊取。

    搶劫無論數額大小,都要追究刑事責任。而搶奪罪的立案標準為500元至2000元以上(《關於審理搶奪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盜竊罪的立案標準為一千至三千元。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木門打不開,有鑰匙,怎麼回事啊,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