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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使用者5873702270

    其實我覺得女孩子闊以適當在腳踝外側或者大腿中上3分之一處紋一個小花朵或者蝴蝶還是挺性感的,但是其他地方亂七八糟就顯的沒有檔次了

  • 2 # 進門邁左腳

    這沒有什麼奇怪,第一,不犯法,第二,在自己的身體上紋的,第三,道德上也是允許的。應該用正常人的眼光看待這種現象。

  • 3 # 使用者9790354638872

    在現在這個社會,如果是年輕人,在城市生活,接受過不錯的教育,還用另類眼光去看待別人的愛好,我覺得是很不應該的。

  • 4 # 小魁記事

    三十歲的女人紋身是什麼心態,其實每個人和每個年齡段的心態都是不一樣的。有的三十歲的女人紋身她覺得好看,有的覺得很酷,還有覺得好玩的。畢竟每個人的想法都不一樣。

  • 5 # 雲箏靜雪

    紋身,舊時稱“文身”,又名“刺青”。在中國民間流傳大概超過兩千年的歷史了。

    夏天到了,很多女性朋友在自己身體顯眼的位置,如腳踝,脖頸,手腕等處,紋上自己喜歡或者崇拜的文字或者圖騰。這些表現,其實是很正常的!紋身,其實自古以來就是表達人們心中的一種資訊——對於一些人或事物的紀念、喜好、乃至崇拜,把自己的一些信仰和對於吉祥如意的寓意,透過面板上的“雕刻”,而傳遞到大眾視野,從而彰顯個性和美!古代一些部落、民族中,男性紋身單純的意義是恐嚇與吸引。隨著文明社會的進步,人們(尤其是女性),對於紋身的詮釋愈發豐富多彩了……

    因此,女性的這些紋身,或者按照作者問題中所說,三十歲左右的女性,無非在“年少輕狂”時,記錄過自己的一種代表個人資訊符號的“潮流”。不管是彰顯個性,還是紀念愛情,亦或是感覺“好玩”,在這個年代,都無可厚非的。她們對於紋身的所謂想法,不必太過計較——畢竟,人人都有追求美的自由,只要她們認為那就是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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