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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悟儉社會稿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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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天申3
這裡的物業應該是指小區住宅區物業服務公司。所謂物業就是承擔小區環境公共事務管理以及小區住宅區居民生活中需要被服務的事務的單位。
國家(政府)賣土地資源給開發商。開發商建設住房小區,開發商與相關進入小區的服務單位(人)簽定小區物業管理交易。這也是小區的形成。
形成這樣的格局應該說是一種政府與開發對資源開發的首期默契分工。
小區住房由私人購買,也就是屬於個人資產,但是個體不形成對小區整體資產所有權,特別有公共設施裝置的小區。物業費就是指小區物業管理服務費。而選舉成立的業主委員會代表則是小區全體業主享受環境的合法權益法人代表。也就是說小區全體業主對小區物業管理發展有發言權和決定權。(首期物業費是開發商與物業服務公司定的,也是不能改變的。)
所以,簽署物業服務的公司承擔的是合法服務管理責任。當然物業服務公司也有協助政府治安工作的義務。但是任何違反法律法規的行為都是不符合物業服務精神的。
從收費服務原則上說業主與物業服務是公正,公平交易行為,(依據國家收費標準)。也是平等關係。
無論是小區業主各項權益,物業公司服務形象都是社會生活事務,應該是政府關心的社會工作。沒有監督管理也失去了平衡。所以政府是解決小區物業問題的主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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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狼王39789
都別瞎逼逼了,要想自己做主,成為真正的主人要團結起來,團結了就沒有值不了人和事。團結團結,不團結的怕事的統統趕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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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繼續效力
由於現在媒體的不良影響,物業似乎成了眾矢之的,網上只看到噴子,其實,噴物業的只是少數,這些人成天無所事事,無事生非,在網上異常活躍,而絕大多數業主,每天都在工作中,根本沒有時間去看網上那些無聊的東西,也懶得答理那些噴子,所以,噴子們似乎很多幫手,也很得意!事實上,沒有哪一個物業公司願意得罪業主,而且往往就是那些神一樣存在的挑事的業主,為了一己私利,不管什麼事,只要是他認為不滿意的,就威脅不交物業費,甚至在小區串聯、鼓動業主不交費。更有甚者,抓住一點他所認定的機會,大打出手,這樣的物鬧人,他們可以把醫生當神仙(手到病除、保病人長命百歲)、把教師當天師(孩子的問題都是老師的錯)、把物業當傭人(呼來喚去、稍不如意就拒交費),一個小區,有一少撮這樣神一樣的業主,加上不明就理的跟風者,物業管理工作就難有作為,政府部門也把它當成病瘤!嗚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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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有什麼權力,物業是小區業主請來服務的,他沒有管理權,只有好好為小區業主服務的任務,前些年,把物業叫做《物業管理公司》現在經過國家整治後物業叫《物業服務公司》雖然是一字之差,但他的本質是有區別的,前者是管理,後者是服務,我想業主請物業來小區服務,業主們按照物業服務星級都交了物業服務費,物業公司就應全天候的為小區業主服務好,物業的權力是小區業主給的,你物業不好好服務業主,業主有權擺免和清退物業公司,所以物業沒有管理權,物業只有服務業主的任務,另外,全華人大應儘快出臺業主維護的各種法規,讓小區業主有高度的自治權力,也希望各地人員政府儘快協助小區成立業主委員會,讓業主委員會去監督物業,更好的讓物業為小區業主服務,物業服務費每年到年終應公開收支費用和支出,適當時為業主發些紅包,物業應堅決禁止黑社會惡勢力團伙存在,國家應堅決打擊物業服務企業的亂收費行為,把小區建設成人民群眾的安居樂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