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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老牛拉車31152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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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彩虹不止7種顏色
五年前你為什麼跟她在一起,你時年27,她36。金錢?愛情?現在要離開因為什麼呢?不再給你金錢?還是你沒了愛情?
不過,再追以前也沒有意義。現在重要的是你已經想離開了,問誰都沒用。那就分開吧。你才32還可以找個20來歲的結婚生子。長痛不如短痛。拖拖拉拉才是對她最大的殘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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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wxidev4i55lmtcod22
你真的給自己長臉了,比自己大九歲的女人面前,都管不住,自己那幾寸是非根。上女人時想過後果嗎?想快活就要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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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是老鷹啊
如果當初她對你有幫助或者有恩,現在不能拋棄她將來更不能放棄。因為人活在世上要懂得感恩,是有善惡迴圈的,好自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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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牛哥妞妹的幸福日記
魚與熊掌不可兼得。
你想吃軟飯還想硬氣可能嗎?挺佩服你的勇氣,說是因為愛和她在一起你自己信嗎?
一個大男人想掙錢想過好生活就要靠自己,如果你想走捷徑吃軟飯那就只能忍受一切,而且這一切是你自己願意的,沒有人逼你。
如果你忍受不了那就離開她呀,你想又不敢,不想失去現在的生活,想要漂亮女人又想要錢自己卻沒本事能怨誰呢?既然這樣那就自己受著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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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如月微光
沒領證生活了五年,你們分開叫分手,不叫離婚,準確地說你們同居了五年。
女的比你大九歲,這個年齡差真的不小。五年前,二十七歲的你和三十六歲的她,從相貌上看差別不大,尤其是女的再刻意保養的話。忽略掉你們當初在一起的原因,現在的你們有分歧。她兒子、孫子事情很多,而你還是原先的模樣,不可避免地你們的矛盾無法調和。
乾脆點兒吧,果斷放棄她,她有兒子,有孫子,有她自己的親人,而你不過是個外人。你才三十二歲,大好年華,何必浪費在別人的生活裡。你應該有屬於你自己的家,妻子,孩子,那才是值得你傾心付出的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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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醉清風1355
喜新厭舊,呵呵!!!
大9歲,是當初認識就大,不是半途才猛漲九歲,家庭,也是當初就有,也不是隱瞞,或者你不知道。
現在嫌棄了?5年,厭倦了吧?別在找藉口,一句你不愛了,比你找各種藉口要離開,更男人。
其實,這也是男人本性,得到的不珍惜,失去以後才發現,當初擁有的,是多麼珍貴。
有句話說,心思遊離不是愛,心定才是,你從來沒有把你當做這家人,一直沒有融入,所以,才會說,她們家事太多。
一個家,肯定不會沒有一點事情,生活,就是解決一個個生活中出現的事情。
直說吧!隱瞞或者消失,是最渣的行為,別讓對方把你當做一輩子,你卻當成一被子……不愛,就放過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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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微笑123540316
你就是渣,你嫌棄她老,當初幹嘛去了?當初和她在一起為何不嫌她老?現在厭倦了,嫌老了?淨身出戶吧!看不起你這種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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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淚流不止
這就是生活。懷著對婚姻、愛情的所有的憧憬,可以不顧及年齡差異,也許當初還要衝破來自各方面的阻力,義無反顧的結合在一起的感情,在普普通通的現實面前,當初忽略的,現在卻擺在了面前。
在你的描述裡,可能你們也是一個女強男弱的家庭形式,你可能在某一方面依賴她,也許是在性格的依賴,也許是經歷的依賴。單純和這個人過日子可以,她的家庭你卻受不了;既想著分手,感覺自己又沒有資格,左右為難。
其實這就是性格的弱點。已經生活了五年,當初你也是二十七歲的成年人,既然選擇了這個人,那麼也應該從各方面的情況考慮過了,年齡的差異,她的經歷。在一起生活了五年了,再也不能接受她的家庭,她這個人你還能接受。
這樣的結果,不知道你想了沒有?你為什麼不能接受她的家庭?矛盾點在哪裡?因為和她的家庭起矛盾就要離開、逃避、不能接受,假如你再次組建一個家庭,還是因為女方的親人有矛盾,你怎麼辦?難道還是分手?離開?
不能面對現實裡的不合,處理不好類似這樣的事情,逃避不是解決問題的辦法。正視與自己生活的所有人,拿出自己的能力,逐一解決所有的問題。因為你是和她一起,其次才是她的家庭裡的人。你也可以和她溝通,讓她為你去解決一下。你的不滿、還有你的情緒,不能積壓在心裡秘而不宣,這樣只會使矛盾更大。
我們沒領證,在一起生活五年了,她很好,如果是單純的和她過日子,我還是很樂意的,但我真的無法接受她的家庭,所以昨天提出了離婚。
而我不是一個有大出息的人,我也沒資格跟她提離婚。
但是我真的覺得很煎熬,求求各位,我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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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領結婚證又何談離婚?你們只是同居,同居是沒有法律責任的,可是你想過沒有,即然你愛她就得接受她的一切,包括他所有的家人,如果你因為她的家人而去和她談什麼離婚,那你就是個沒有責任心的男人,也不是個男人!三思吧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