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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巴頓161077173

    完全有可能的稍有不慎聯合王國就有分裂的危險,約翰遜還是管好自家的煩心事妥善處理好脫歐事宜,如何與歐盟相處是當務之急,少跟著美國後面惹事生非,否則有朝一日美國自暇不顧了誰也幫不了你,約翰遜三思而行吧!

  • 2 # 雄鷹展翅長空

    蘇格蘭1707年根據《聯合法案》與英格蘭合併,成為大不列顛王國的一部分,同時保持相對獨立。蘇格蘭雖然在外交、軍事、金融、宏觀經濟政策等事務受到英國管轄,但在內部立法、行政管理上,擁有很大程度的自治空間。

    自從約翰遜成為英國新一任首相,他主張英國要在短期內硬脫歐,而蘇格蘭是反對脫歐的。此前蘇格蘭民族獨立勢力主張再次公投,自從約翰遜競選成功後,蘇格蘭公投呼聲更濃。於是蘇格蘭公投問題再次進入人們的視野。

    1,英國政府不會允許蘇格蘭獨立出去的。

    蘇格蘭是否進行公投必須要透過英國議會的同意與批准。

    蘇格蘭議會無權決定公投,英國議會1998年透過《蘇格蘭法》,在向蘇格蘭下放諸多權力的同時,明確將“英格蘭與蘇格蘭王國的聯合”等重大事項列為英國議會“保留事項”。如蘇格蘭要進行獨立公投,必須經英國議會授權。蘇格蘭能否公投要由英國議會批准“樞密院令”等法律程式,授權蘇格蘭地方議會進行公投立法等一系列程式才會允許公投。蘇格蘭議會1999年成立,設在蘇格蘭首府愛丁堡,代替英國政府蘇格蘭事務大臣部分職能。蘇格蘭議會並非完整意義上的獨立機構,位於英國首都倫敦的英國議會有權否決和解散它。

    公投計劃須經英國議會批准。蘇格蘭不會這麼輕易鬧公投獨立出去的。

    因為一般公投30年內只能舉行一次。 而上次公投鬧劇才結束5年,英國議會是不會再次允許蘇格蘭進行公投的。

    2,英國議會有權事後否決任何公投結果,不管蘇格蘭最後有沒有公投,只要英格蘭不想要蘇格蘭離開,蘇格蘭就不能這麼輕易離開。這是因為英國議會具有至高無上的權利,而公投在英國一般不具備約束力。事實上,根據英國的憲法性法律,即使今日的公投結果是支援獨立,仍需英國議會透過法案予以同意,英國中央政府仍有權拒絕接受公投獨立的結果,對蘇格蘭能否獨立有最終決定權。

    根據國際法和國際實踐,一國部分領土不具有單方面獨立的權力。除非存在以下情況:一種是經母國依法同意其獨立,如2006年黑山根據塞黑共和國法律,舉行公投後獨立出來。另一種是,受殖民統治或外來佔領的人民,依據民族自決權分離出去,如二戰後大量亞非拉殖民地人民贏得國家獨立。一國部分領土能否分離和如何分離,權在中央,權在全體人民。任何鼓動單方面獨立的分離主張和行為,都不符合國際法和國際實踐,也不符合一國的憲法規定。

    3,2014年蘇格蘭英國政府實允許蘇格蘭公投,實際上是卡梅倫耍的政治花招,本來他想透過下放一些非核心權力(比如一上臺就下放了終審權),延緩核心問題的討論(有關更多地區財政和地方自治等)。英國政府希望那次公投只涉及是否贊成蘇格蘭獨立一個議題,反對涉及英國政府是否向蘇格蘭下放部分權力。蘇格蘭議會現掌握衛生、教育等事務,國防、外交、財政等事務由英國政府掌管。

    3,留不留歐只是蘇格蘭鬧獨立的策略:從歷史上看,對歐立場只是蘇格蘭民族黨實現蘇格蘭獨立的一項策略性政策。早在20世紀六七十年代,英國準備加入歐共體時,民族黨就站在反對英國政府立場上,直到英國加入歐共體後,民族黨才在1980年代改變其立場。

    早在前保守黨首相卡梅倫決定舉行英國脫歐公投時,民族黨就動員蘇格蘭民眾選擇留歐。當蘇格蘭大部分民眾在脫歐公投中選擇留歐以後,民族黨成為接任卡梅倫的特雷莎·梅保守黨政府中最頑固的反對派,並隨即要求舉行第二次獨立公投,後因民調資料不利於二次公投而暫時擱置。

    4,蘇格蘭公投是有一部分蘇格蘭人希望得到自己獨立的,完整的蘇格蘭政府,要恢復到1603-1707年這段時間下的“英格蘭王國和蘇格蘭王國共主邦聯”,共同擁戴一個國王(或女王),但是國家和政府是完全獨立的。想在英國北海油田的財政收入支配上獲得更大的權益,北海石油和天然氣產業每年繳稅大約88億英鎊(約合144億美元)。蘇格蘭長期抱怨這筆稅收直接歸屬英國政府。

    畢竟蘇格蘭佔英國國土面積1/3,人口1/10。如果蘇格蘭獨立出去,那麼英國會徹底的成為世界三流國家。英國政府會阻止蘇格蘭分離的。

    由此可見蘇格蘭再次公投獨立的行動是不會成功的。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秋菊,竹石,梅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