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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靜心聽濤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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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娃娃兒
這種情況很常見,只是個人覺得這樣兩人不會持續很長久,時間一長可能會有一個人主動提出離職的。
身邊認識的一個阿姨,就是老公出軌離婚了,兩人在一個單位只是工作職責不一樣,部門也不一樣,但是一個單位的大家都很熟悉,整天抬頭不見低頭見的,他老公最後接受不了別人的議論就選擇辭職了。
這樣也不錯,因為阿姨職位比他老公高,所以自然就他留下來了。
基本上能堅持到最後的都是內心強大的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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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使用者75881029379
沒有。
要是好說好散就罷了,慢慢地可能會各有各的日子。
要是一方被另一方傷害了,怕是挺難堪的。
總歸是有不得勁兒的感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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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愛是什麼顏色
有這樣的,雙方本來就是同事才認識結婚的,後來又因為過的不幸福離婚了,但倆人都的正式工作,沒有因為這個而離開。
其實這也沒有什麼尷尬的,只要不是離婚時,撕逼的厲害,而倆人還做在一個屋裡辦公,那幾乎就沒什麼影響,畢竟以後都是陌生人了,誰還沒事總盯著你啊!
因為相愛過,不適合做敵人,有時候就是這樣,如果是和平分手也不用那麼計較,畢竟只是生活不到一塊,也沒多大的仇恨。
因為傷害過,也不適合做朋友,就算是在一個單位上班,也做不到像朋友那樣熱情了,就當是一般的同事那樣吧,見面有個點頭之交就好。
但生活種大都離婚以後像仇人一樣的畢較多,如果單位太小,彼此心胸又太小,見了面還糾纏謾罵什麼的,那就辭職吧,相比較生活的平靜,工作是可以再找的。
有時候感情沒了,不代表一切都沒了,離婚後在一個單位上班大有人在,畢竟只是感情不同路,跟自己的工作理念不衝突,只是看每個人怎麼處理自己的情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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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心見心思
有。
我有個同事,兩人互相看對眼,結了婚。可是在女的懷孕休假期間,男的跟另一個女同事勾上了。
結果自然離婚,還是倆人的孩子三歲以後離得婚。
後來,這男的又和他勾上的結了婚,倆人又有了個小女孩。
三個人現在都還在上班,只是男的前妻不理他們,找了個別單位的結了婚,孩子也改了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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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輕語潤心
我身邊沒有這樣的人。
可要站在我立場來回答這個問題我不希望離婚之後還在一起做同事。
兩個人走到一起到結婚很不容易,中間肯定經歷了很多很多,有歡欣雀躍,有痛苦流涕,更多的是一種守護和回憶。
既然已經離婚了就好聚好散,久了還能回憶在一起的美好。
離婚了還在一起上班,自己會感到尷尬,同事也會感到彆扭,還會有很多人說三道四。如果是我,我自己肯定過不去自己那關,一定會辭職離開。
我們活在這個世界上,幾乎所有的時間都是花在了生存上,其實也就是工作和生活。
人活著就這幾十年,我們應該有更多的時間去好好活,去高高興興的活,去活出真正的自己,為別人,也為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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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喜樂媽媽情感
感謝邀請!有的,我身邊有夫妻既是大學同學,也是同桌,後來分配到一個單位工作,結婚七年後離婚。剛開始大家不知道他們離婚,後來發現單位發一些福利時,男方不再幫女方往回拿了,再後來發現他們下班後女方開車自行回家,男方坐單位的通勤車回家。終歸紙裡包不住火,時間一久,大家都都知道他們是因為男方出軌所致離婚的,雖然離婚了,繼續做著同事這一事實並沒改變。不過有時會偶爾看見他們在單位食堂等地方偶遇時,都象陌生人一樣擦肩而過,當時場面感覺很是尷尬,女方臉上始終帶有慍怒之色,能看得出來女方被男方的出軌行為傷得不輕。但冤家易解不宜結。生活不易,眾親請且行且珍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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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波波維奇zz
感謝邀請 你的問題不能一概而論的。總體來說應該是好處多於壞處,不過任何事情沒有絕對的。會隨著時間、事業、家庭等等情況的變化而變化,原先的優勢也會轉換成劣勢。所以,夫妻倆在一起上班離婚後做事,沒有正確的答案的。婚姻是雙方的,責任和義務應共同承擔,在讓此成為雙方的準則或共識後,遇到問題任何一方都應不推脫、不逃避,透過交流和溝通得到最好的解決方法。當然共同承擔,也並不意味著平攤,因為兩個人可能在具體生活中,扮演的角色和家庭分工不同,所以並不存在誰應付多少多少的具體量化的責任和義務,只要有甜蜜能共同分享,有問題能共同擔當就好。家庭需要經營,生活需要經營,感情需要經營,“莫忘初心,方得始終”,讓每個人都堅持最初的想法,中間加點甜蜜的調料,相信幸福離我們不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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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特別是在體制內。
其實離婚了,生活還要繼續,有些人離婚了迫於生活還得一起住,一間公司工作而已,其實沒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