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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曉虎解讀五險一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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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暖心人社
這一點是完全沒有問題的。
職工發生工傷以後,其實第一責任人是企業。
企業首先應當負責及時組織救治職工,然後在30天以內申請工傷認定。
如果用人單位沒有在30天內申請工傷認定,職工及其近親屬、職工所在的工會,都可以為其申請工傷認定。
工傷認定的有效期截止至工傷事故發生之後的一年內。
有的人擔心工傷認定申請書上,沒有用人單位蓋章可以嗎?可以。
人社部在關於工傷保險條例實施的有關問題中明確,用人單位蓋不蓋章不是申請工傷認定的必備條件。
如果用人單位沒有在30天內申請工傷認定,相應的治療費用和產生的其他工傷待遇應當由用人單位承擔。
當然,是不是工傷認定一般是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的第14條和15條來進行認定是否屬於工傷或者視同工傷。工傷認定部門出具了工傷認定結論書,確認是屬於工傷,才能夠享受有關的工傷待遇。
如果不屬於工傷,職工應當走基本醫療保險的治療方案。如果是死亡,那麼就屬於非因公死亡,相應待遇就要低很多了。
過去有的用人單位沒有給職工交納工傷保險,所以會擔心職工去告,一般採取安撫的方式穩住職工。職工不要迷惑,一定要申請工傷認定。否則一旦超過一年,無法進行工傷認定了,工傷認定部門不予受理,自己的合法權益就得不到保障了。
即使用人單位沒有繳納工傷保險,也一定要進行工傷認定。因為在用人單位拒不支付工傷待遇的情況下,職工可以再申請工傷保險基金先行支付,由工傷保險基金承擔相應的待遇,保障職工的權益。
不過工傷保險承擔的待遇是,假設用人單位繳納了工傷保險的情況下,應該由工傷保險基金承擔的待遇。本來應該由用人單位承擔的停工留薪期待遇、工傷一次性就業補助金、經濟補償金等等,這些工傷保險基金是不可能承擔的。如果是這樣,就超出了工傷保險基金的支付範圍了。
所以,工傷認定非常重要。用人單位一個月內沒有提出工傷認定的情況下,職工一定要申請認定工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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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51社保庚鑫
您好,根據《工傷認定辦法》人社部令【2010】8號,第4條規定,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第5條,用人單位未在規定的時限內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受傷害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按照本辦法第4條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從規定看出,職工是可以向社保機構申請工傷的,但是需要一定的程式:
第一步:發生之日起30天,由單位向社保機構申請;
第二步:單位未在規定時限提出的,職工、近親或工會可以在發生之日起1年內,直接向社保機構提出申請。
注:建議與單位做好溝通,申請認定工傷的材料要符合要求,否則可以不與認定,同時認定步驟要了解清楚,總結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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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法律知道
按照法律規定職工發生工傷後,用人單位應當在工傷發生之日起30日內向用人單位所在的區或者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提出工傷申請。
如果用人單位逾期不為勞動者申報工傷的,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17條之規定,工傷職工或者直系親屬均可以在事故發生之日起一年內直接向單位所在地的區或者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提出工傷申請,同時工傷職工也可以委託律師代為申請工傷。
工傷職工拿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作出的工傷認定決定書之後,如果受傷職工被認定為工傷,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23條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還需要向當地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勞動能力鑑定申請,從而最終確定工傷等級。拿到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作出勞動能力鑑定結論書就可以確定相應的賠償專案金額。
最後,去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要求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資、住院醫療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勞動能力鑑定費等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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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使用者4540444299863
我現在是上月十三號邦扎綱筋柱子木方斷裂造成意外傷害目前正在服藥以經二十天了醫院建議還要休息90天服藥觀看請問這個工傷事故怎麼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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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社保專員,下面以我自己的經驗來回答,請參考。
根據常見工傷的處理方法,一般有以下流程:
1、當遇到工傷之後,首先要跟自己的用人單位溝通;
2、根據工傷認定的辦理流程,用人單位在出現工傷情況後30日內,可以向所屬地的人社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3、如果產生糾紛,用人單位不申請的,本人、親屬或者所屬工會也可以在1年內向人社部門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