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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khdnu27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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賓士,德國汽車品牌,被認為是世界上最成功的高檔汽車品牌之一,其完美的技術水平、過硬的質量標準、推陳出新的創新能力、以及一系列經典轎跑車款式令人稱道。賓士三叉星已成為世界上最著名的汽車及品牌標誌之一。自1900年12月22日戴姆勒發動機工廠(Daimler-Motoren-Gesellschaft,DMG)向其客戶獻上了世界上第一輛以梅賽德斯(Mercedes)為品牌的轎車開始,賓士汽車就成為汽車工業的楷模。100多年來,賓士品牌一直是汽車技術創新的先驅者。
1872年至1881年,哥特里普·戴姆勒擔任DENTZ汽油發動機工廠的 技術部主任。他在給他的妻子寄去的一張明信片上信手畫上一顆星標明他當時的住處,然後寫到:總有一天這顆吉祥之星將會照耀我畢生的工作。歷史證明了他的預言。 然而當他寫下這段話時,他並沒有料想到他的三叉星徽將會最終成為全世界最馳名汽車品牌的象徵。遺憾的是他未能親眼目睹機動化 在他的吉祥之星的光徽下誕生並在陸海空三個領域中突飛猛進的發展。哥特里普·戴姆勒於1900年3月3日去世,享年65歲。 幾年後,當戴姆勒——汽車公司正在尋求一種引人注目的商標來與風靡時尚的名稱“梅賽德斯”相匹配時,戴姆勒的兒子想起了父親生前在明信片上的信手描畫的草圖以及勾勒出的心儀之星! 1909年6月24日,兩顆奪目之星—一顆三叉星徽和一顆四角星徽,每一顆星都尚無圓環亦無文字——最後被作為戴姆勒汽車公司的商標正式註冊。柏林帝國專利局為此頒發的證書於1911年2月9日起正式生 效。 1917年1月10日起,三叉星又增加了圓環做背景並於1923年8月2日首次作為散熱器的徽標。在其後的幾十年中三叉星徽經歷了數次風格上的進一步修飾,從徽標演變為今天獨立的商標。 1926年賓士和戴姆勒汽車公司合二為一,正式組建成新型戴姆勒—— 賓士公司,從此三叉星徽也就成為兩種汽車品牌的標識。在轎車上,它迎風佇立在車前氣度大方,典雅高貴,煞是奪人眼目,在其後推出 的SL跑車和雙門敞篷車上,鍍鉻裝飾過的,奕奕閃光的三叉星徽被嵌在車前部的散熱品護柵之中與在發動機罩上的徽座交相呼應,勁力四射。這時的三叉星徽被環抱在藍色彩帶中,綵帶是桂冠花環連成一體的兩個汽車名稱“梅賽德斯”和“賓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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賓士汽車標誌含義 梅賽德斯-賓士(Mercedes-Benz),是一家德國汽車公司,也是世界十大汽車公司之一,以生產高質量、高效能的豪華汽車聞名於世。它創立於1900年,公司總部設在德國斯圖加特,建立人是被世人譽為“汽車之父”的卡爾·本茨(Karl Benz)和戈特利布·戴姆勒(Gottlieb Daimler)。Mercedes-Benz汽車公司經營風格始終如一,不追求汽車產量的擴大,只追求生產出高質量、高效能和高級別的汽車產品。除了高檔豪華轎車外,賓士公司還是世界上最著名的大客車和重型載重汽車的生產廠家。 戈特利布·戴姆勒於1909年為三叉星標誌申請專利權,但賓士則屬於一個圓形徽章。戈特利步·戴姆勒的標誌來源於戴姆勒給他妻子的信,他認為他畫在家裡房子上的這顆星會為他帶來好運,這顆三叉星還象徵著賓士汽車公司向海陸空三個方向發展。1909年,戈特利布·戴姆勒先生為了紀念他的VELO型車大批次生產,將三叉星內的齒輪圖案改為月桂枝,以示勝利,而標誌內的“梅賽德斯”則取自其在奧地利的汽車經銷商埃米爾·耶利內克美麗女兒的名字。“梅賽德斯”在西班牙語中有幸運的含義,可惜這位美女於四十歲死於不幸的婚姻,而以她命名的做法卻不脛而走。 賓士的標誌最初是Benz外加麥穗環繞。1926年,戴姆勒與賓士合併,星形的標誌與賓士的麥穗終於合二為一,下有Mercedes-Benz字樣,後將麥穗改成圓環,並去掉了Mercedes-Benz的字樣。而隨著這兩家歷史最悠久的汽車生產商的合併,廠方再次為商標申請專利權,而此圓環中的星形標誌演變成今天的圖案,一直沿用至今,併成為世界十大著名的商標之一。 車標的含義為:1909年6月,戴姆勒公司申請登記了“三叉星”做為轎車的標誌,象徵著陸上、水上和空中的機械化。1916年在它的四周加上了一個圓圈,在圓的上方鑲嵌了4個小星,下面有梅賽德斯“Mercedes”字樣。“梅賽德斯”是幸福的意思,意為戴姆勒生產的汽車將為車主們帶來幸福。 賓士汽車現有的車系有A(小型車)、AMG(高效能版本如SLR,SLS等)、B(緊湊型旅行車)、BLK(緊湊型SUV)、C(中型車)、CL、 CLK、CLS(轎跑)、E(商務車)、G(越野型SUV)、GL(大型SUV)、GLK(中型SUV)、M、ML(中大型SUV)、R(大型旅行車)、 S (豪華車)、SL、SLC、SLK(緊湊型轎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