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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依芸姐姐

    已婚未育為什麼要低三下四的找工作?如果你自身夠優秀,你就是在懷孕期間照樣有人用你。

    現在是很多企業在招聘人員的時候不怎麼喜歡結婚沒多久還沒生小孩的,因為他覺得你進來沒多久你就要修產假了,這些崗位一般都是那種可有可無分分鐘能被別人替代的崗位。

    但是也有很多企業喜歡已婚的,因為他覺得已婚的比較安穩,能長期做下去。

    招聘單位有很多,這個不行下一個,沒必要因為別人的一個否定就來懷疑人生。

    女生在找工作這方面確實不如男生,尤其是在小企業,他們一會擔心你要結婚,一會擔心你要生孩子,一會擔心你要生二胎,一會擔心你家庭和工作不能很好的兼顧。

    這個時候你在面試時,你要很明確的告訴面試官,你未來的規劃,哪怕是個假的規劃,你也要說得認認真真,一臉誠懇。

    比如你說自己打算三年後在生小孩,因為你想找一份工作,安安穩穩,認認真真,努力的做幾年,為自己的以後打基礎。沒有物質條件要小孩就是對他不負責。而且三年,能讓你在一個公司,一個行業有所成長。

    不要人家問你打算什麼時候要小孩,你說不知道,或者你只說目前沒計劃,而不說什麼時候計劃,怎麼計劃。

    等你真進了公司,做出點成績,人家也管不了你啥時候生小孩了。

    最後,自信點,尤其是面試的時候,加油!

  • 2 # 樓盤網

    像這種情況確實是很多大齡女生遇到的問題!

    特別是在大城市裡找工作,因為大城市裡一般都是按規矩辦事,會給員工購買五險一金,會按照勞動法的相關規定去做,所以一些企業也儘可能的減少用工當中的成本問題。

    比方說產假。像現在大城市裡的公司,對於一些超過二十五六歲的女生,一般在招聘的時候,都會詢問有沒有男朋友或者有沒有結婚的情況,因為如果是有的前提下,那麼用人單位就會比較的慎重,因為指不定進公司沒多久就懷孕了,那麼這個時候公司就必須按照勞動法給予已孕的女性該有的產假,但公司就會想,一個員工剛剛招進來,什麼價值也沒有創造,就拜拜的領著帶薪的產假,實在是想不過去,特別是現在不少人在一家公司所待的時間也就一兩年,有些人可能進來懷孕休完產假然後幹幾個月就離職了,對於企業來說確實是一件損失。

    我個人覺得對於一些在公司工作幾年的女性,享受產假真的是無可厚非的,畢竟這些年為工作辛辛苦苦工作,沒有功勞都有苦勞的,所以本人最看不慣的就是把這類員工逼走的企業,而對於那些只是想進一家公司混產假的,我個人覺得這種行為是不好的,因為如果真的最近有懷孕的計劃,為什麼不在上一家公司休呢,何必去新的公司呢?

    當然對於企業的這種行為其實我個人也是不贊同的,畢竟很多已婚未孕的人,他們也有自己的計劃的,就比方說我以前有個同事就是已婚未孕,大齡的,人家在公司工作了兩年才計劃懷孕,因為她也想在一個公司穩定下來,畢竟有了家庭有了生活壓力。

    所以,對於這種情況企業也應該給予一定的寬容,有些東西可以避免,有些東西沒法去避免,何必去為難女性呢!

  • 3 # 職場往事

    已婚未育找個工作,一是為了充實自己,二是為今後的職業發展打下基礎。

    已婚未育找個工作肯定比不工作好,如果不工作,生小孩後跟社會脫節,可能找工作更難。

    當然找工作講究雙向選擇,互相尊重,沒有必要低聲下氣。

  • 4 # 大言君聊勞動法

    雖然反就業歧視已經寫入就業促進法裡,但是,紙上的規定要落地卻很難。從就業促進法的落實來看,除了給有關部門要人、要編制、要錢的規定落實很快之外,其他維護就業公平的規定機會沒有很好的落地。比如你提到的已婚未育女性在就業中遇到的歧視和困難問題,現實中並不鮮見;如何來解決這一問題呢?加強企業責任、加大執法懲罰力度,可以解決這一問題嗎?這些“萬金油”式的口號,好像並沒有多大的作用。

    個人認為,是否從另一個角度來看這一問題。

    任何企業都是營利組織,追逐利益是其本性,企業僱傭員工當然希望用最低薪酬獲得最大的回報;而已婚未育女性對企業而言是最大的用工風險和成本,女性一旦生育,絕大部分成本是由企業來承擔的,比如:孕期檢查,孕期減少工作量、產假期間要找人替代、承擔生育保險的差額部分(個人工資高於企業平均工資的,企業要補足)、哺乳期待遇落實等等,哪個企業願意呢?再加上現實中少數女性的不誠信行為,以為有法律撐腰,仗著懷孕提出一些不合理要求;雖然自己可能一時得利了,但是,斷了其他女性就業的路;企業吃過一次虧,還敢再招用已婚未育女性嗎?

    建議:完善社部制度,把企業承擔的對“三期”女員工的保障責任,轉由社會來承擔,讓企業不再因女性懷孕、生育、產假等承擔額外的成本;這樣,企業或許會樂於、敢於招用已婚未育的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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