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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法律小先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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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拿破崙與鬼谷子
徹底離婚可以的,雙方不再交集在於心中不再打擾雙方生活!否則,沒有徹底之說!什麼來什麼去,因緣際會的事順其自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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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尊重別人善待自己
只要你想離,沒有離不掉,從你的描述看,這個人一無是處,對你對家庭沒有任何責任。協議離婚不成就起訴,離婚其間,有能力就離開家自己過,沒能力就冷戰,不理不採,這麼倔強的人肯定受不了,早晚離婚。如果有孩子,可能會麻煩些,你不給他任何複合的希望,死心了,也就不糾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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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海南省寶島柯柯
因為他本身就沒有謀生的本領,從你的講訴中也可以看得出來,男主人是一個吃喝都依靠妻子的人,他怎麼可能讓你妥協的離開他呢?你離開他了,他又一事無成,又不想勞動,那樣他只能活活的餓死,對吧!所以說:和這樣的人心平氣和的談話是沒有作用的,建議你和他分居兩年以上,這樣子婚姻才可以自動的廢除,否則很難擺脫他的視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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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亂淚飛花
你這個問題是不是想說怎麼徹底擺脫對方的糾纏呀,不然離婚哪裡還有徹底和不徹底之說。
只要夫妻兩個人拿到了離婚證,那在法律上就是離婚了,就是徹底斷絕了夫妻關係,兩個人已經是自由之身了,一個可以再娶,另一個也可以再嫁。
如果你說離婚不徹底,那隻不過是你的心理感覺而已,害怕對方糾纏,其實如果兩個人有孩子,即便是離婚了,拿到了離婚證,這離婚從法律上是徹底斷絕了夫妻關係,但依然不能改變是孩子親生父母的關係,有孩子的夫妻,沒有徹底這一說,也無法徹底,總會因為孩子有這樣或者那樣的交集,比如撫養費,探視權等。
當然,如果你想要的就是不讓前夫糾纏自己,那自己就狠心一點,如果有孩子就不要帶走孩子,自己淨身出戶;要麼就自己帶走孩子,不要對方出撫養費,不要去爭什麼夫妻財產什麼的,看你描述也沒有什麼好爭取的,離婚了,自己再嫁人,就離婚徹底的。
離婚徹底不徹底在於自己的內心是怎麼想的,是還想抱著希望的,還是擔心孩子的,還是害怕對方找自己麻煩的,找麻煩就報警,你越軟弱,他越欺負你。
如果他不想離婚,你就是鐵了心離婚,那就法院起訴,第一次應該很難離婚,半年後再起訴,一般就可以了,不要相信什麼分居兩年就自動離婚了,分居兩年還需要證據證明的,這個不好證明,即便分居了,他和你接觸了,就不能定性為分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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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霧裡看花201393706
謝邀!不知道樓主所謂徹底是何意?我剛好諮詢了一下這方面的問題。離婚分協議離婚和起訴離婚。如果在雙方都同意離的話,可找律師或拜託文釆不錯的親朋代寫,協議書上需寫上家庭成員年齡,出生日期和身份證號碼,對未成年人的撫養責任分擔方式,家庭財產和債務或存款的處理,房屋的門牌號產權證的編號和處理方式所有都清楚明白,辦理起來就很快。如果一方堅決不離的就只能起訴,經由調解無效的法院會判決離婚。如果沒小孩的年輕人,離婚證一拿算徹底離了,如果有小孩子的婚雖離了,後續還有小孩的撫養問題探視時間,說是離了其實剪不斷理還亂。給個建議,如果還年輕在三十歲以內的話,離婚就淨身出戶吧,孩子家產啥都不要,生孩子有的是時間,免得帶孩子再婚受氣,離得徹底當前面只是一場惡夢,如果人到中年的話,孩子巳快長大成人了,孩子的撫養權不能輕言放棄,對孩子的成長很重要,需盡職盡責且也還能為將來老了留條退路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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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生活似酒如茶
根據問題的闡述,這個男的幾乎沒有什麼優點,那我想問問您,當初你是怎麼看上他的呢!還和他結了婚。分情況給你點建議吧!
您提出的問題無非就是存在糾紛唄!或者一直受著糾纏。
一、如果你們婚後是否有孩子
如果你們婚後有孩子,那麼你們想徹底斷了聯絡是幾乎不太可能的,多多少少還是會有聯絡的,這個是一個孩子就是那個聯絡。
二、如果是因為財產牽扯的糾紛
如果你們因為離婚牽扯的財產糾紛,那麼我勸您還是透過法律手段解決,這個手段雖然時間長點,但是卻是最徹底、最有效的解決方法,只要法院的判決生效,無論將來走到哪一步都是有用的。
三、如果這個男人一直糾纏你
一旦合法領取離婚證,那麼你們的夫妻關係也就此解除了,既然沒有夫妻關係也就是你們的婚姻關係已經徹底終結,剩下的就是相識關係,如果你一直受著糾纏,沒有更好的擺脫辦法,那麼我奉勸你悄悄的離開原本熟悉的地方,找一個沒人認識你的地方,讓他找不到你,只要你勤勞肯吃苦,慢慢就會開始新的生活,自己重頭開始。
我覺得一直生活在一個被糾纏的日子裡,每日擔驚受怕,不如徹底離開,自己獨自開始,雖然可能這個過程比較辛苦,但是起碼心裡安寧踏實。
回覆列表
徹底就是雙方協商好了,子女撫養費可以定期去打款,探視子女也可以協商。
至於你說的徹徹底底,這個要老死不相往來?這個就需要看另一方糾纏不糾纏了,也許另結姻緣後也許說清楚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