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社+基地+農戶”運營模式 農民專業合作社是在農村家庭承包經營基礎上,同類農產品的生產經營者或者同類農業生產經營服務的提供者、利用者,自願聯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經濟組織。林牧專業合作社是作為生產類農民專業合作社的一種經營型別,“合作社+基地+農戶”又是由這種生產經營型別派生出來的運營模式。 (一)農民專業合作社的四種類型。以生產、再生產環節為標準,可以將合作社分為四類:一是生產類合作社:即從事種植、養殖、採集、漁獵、加工、建築等生產活動的各類合作社;二是流通類合作社:從事推銷、運輸、購買等流通領域服務業務的合作社;三是信用類合作社:接受社員存款、貸款給社員的合作社;四是服務類合作社:透過各種勞務、服務等方式,提供給社員生產生活一定便利條件的合作社。 (二)“合作社+基地+農戶”運營模式的架構。農戶以合作的方式,生產、銷售同樣的產品,聯合採購生產資料和技術服務,甚至自己發展一些初級的加工生產,透過合作來形成相對大的生產經營規模,加強自己討價還價的能力,提高產品銷售價格,降低生產資料採購價格,更方便地獲得技術服務,從而增加自己的收入,就是一個現實的選擇。這就是“合作社+基地+農戶”的新型生產經營模式。這個運營模式的基本架構就是“合作社、基地、農戶”的良好互動。 “合作社+基地+農戶”模式的基本架構:以羅田錦秀林牧專業合作社為例,合作社主要負責產品銷售,基地負責繁育種羊和防疫工作,農戶則負責養殖。基地免費發放種羊給農戶餵養,統一生產標準,提供技術支援,並負責整體回購,解決農民賣羊難的問題。在這個基本架構下,該合作社進一步創新了利益聯合機制,對於有山林資源,並且建起了羊舍,想進行規模化養殖的農戶,合作社免費指導標準建設、種羊品改,負責技術和回收;對於想養羊而資金不足的農戶,合作社與銀行接洽,幫助融資貸款,並爭取扶貧貸款。 (三)“合作社+基地+農戶”運營模式的特點。這類模式合作社一般都有一定數量的生產基地,合作社透過生產基地,指導農戶生產,並按標準收購或代銷社員產品。零成本、包銷售,這種發展模式讓農民受益匪淺。歸納起來,這種模式主要的特點有三點:一是適合種植、養殖等生產類合作社的運營。這種模式,透過基地的種植、養殖、生產,能夠很好地把合作社與農戶結合起來;二是適合規模化生產提高品牌效益,透過統一規劃設計、統一品種改良、統一技術培訓,統一生產質量,該模式容易擴大產業規模;三是解決了農戶的後顧之憂,農戶基本不需要投入什麼成本,基地的種苗統一採購,質量好、價格合理,產品賣不出去時可以賣給基地和合作社,銷售上沒有後顧之憂。 三、加快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的建議 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尚屬起步階段,引導、支援、規範其發展是一項長期而艱鉅的任務,需要各級政府各部門同心協力,積極引導、規範,才能不斷促進其健康發展。 (一)高度重視,政策扶持。農民專業合作社是當前農村經濟和社會發展過程中出現的新生事物,迫切需要各級黨委、政府及相關部門進行扶持和引導,促使農民專業合作社向更高層次發展。各級政府各部門要準確把握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發展方向,圍繞工作目標,加大宣傳力度,增強合作意識。進一步抓好《農民專業合作社法》及其《實施辦法》普及宣傳,加大農民專業合作社作用和先進典型的宣傳力度,引導更多的農民專業合作社規範,引導更多的組織和能人帶頭領辦,促進農民專業合作社不斷提高發展水平。各級政府要加大政策支援,確實落實配套金融、稅收等優惠政策,讓農民切實享受農民專業合作社的優越性。 (二)堅持原則,積極引導。農民專業合作社是農民自己的組織,必須確保農民在專業合作社中的主導地位,堅持為農民群眾服務,堅持“民辦、民管、民受益”的原則,實現專業合作社與會員的共同發展。在專業合作社的發展上,不搞行政命令,要按照“適度發展,在規範中促進發展,在發展中逐步規範”的指導思想,認真做好農民專業合作社登記工作。同時,要對現有使用“合作社”字樣的其他農民合作經濟組織名稱進行清理規範。 (三)樹立典型,示範帶動。農民專業合作社不同於傳統的社群合作經濟組織,它是在家庭經營的基礎上,突破社群界限,由農民自願組建的互助性合作經濟組織。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社,政府應當採取引導和扶持的方法,要充分尊重農民的意願,以典型示範推動其發展。推出一批農民專業合作社的先進典型,總結推廣他們的做法和經驗,帶動更多的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 (四)藉助外力,加速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社的主體是農民,只有藉助龍頭企業等外力的推動,才可能更快更好地發展。因此,大力發展以農產品生產、加工、銷售為一體的龍頭企業,尤其是有一定規模的大型龍頭企業,對帶動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有著至關重要的作用。藉助這些市場開拓能力強、生產加工技術水平高、對農產品吞吐量大的龍頭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就可以解決生產、銷售、服務等環節的難題。
合作社+基地+農戶”運營模式 農民專業合作社是在農村家庭承包經營基礎上,同類農產品的生產經營者或者同類農業生產經營服務的提供者、利用者,自願聯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經濟組織。林牧專業合作社是作為生產類農民專業合作社的一種經營型別,“合作社+基地+農戶”又是由這種生產經營型別派生出來的運營模式。 (一)農民專業合作社的四種類型。以生產、再生產環節為標準,可以將合作社分為四類:一是生產類合作社:即從事種植、養殖、採集、漁獵、加工、建築等生產活動的各類合作社;二是流通類合作社:從事推銷、運輸、購買等流通領域服務業務的合作社;三是信用類合作社:接受社員存款、貸款給社員的合作社;四是服務類合作社:透過各種勞務、服務等方式,提供給社員生產生活一定便利條件的合作社。 (二)“合作社+基地+農戶”運營模式的架構。農戶以合作的方式,生產、銷售同樣的產品,聯合採購生產資料和技術服務,甚至自己發展一些初級的加工生產,透過合作來形成相對大的生產經營規模,加強自己討價還價的能力,提高產品銷售價格,降低生產資料採購價格,更方便地獲得技術服務,從而增加自己的收入,就是一個現實的選擇。這就是“合作社+基地+農戶”的新型生產經營模式。這個運營模式的基本架構就是“合作社、基地、農戶”的良好互動。 “合作社+基地+農戶”模式的基本架構:以羅田錦秀林牧專業合作社為例,合作社主要負責產品銷售,基地負責繁育種羊和防疫工作,農戶則負責養殖。基地免費發放種羊給農戶餵養,統一生產標準,提供技術支援,並負責整體回購,解決農民賣羊難的問題。在這個基本架構下,該合作社進一步創新了利益聯合機制,對於有山林資源,並且建起了羊舍,想進行規模化養殖的農戶,合作社免費指導標準建設、種羊品改,負責技術和回收;對於想養羊而資金不足的農戶,合作社與銀行接洽,幫助融資貸款,並爭取扶貧貸款。 (三)“合作社+基地+農戶”運營模式的特點。這類模式合作社一般都有一定數量的生產基地,合作社透過生產基地,指導農戶生產,並按標準收購或代銷社員產品。零成本、包銷售,這種發展模式讓農民受益匪淺。歸納起來,這種模式主要的特點有三點:一是適合種植、養殖等生產類合作社的運營。這種模式,透過基地的種植、養殖、生產,能夠很好地把合作社與農戶結合起來;二是適合規模化生產提高品牌效益,透過統一規劃設計、統一品種改良、統一技術培訓,統一生產質量,該模式容易擴大產業規模;三是解決了農戶的後顧之憂,農戶基本不需要投入什麼成本,基地的種苗統一採購,質量好、價格合理,產品賣不出去時可以賣給基地和合作社,銷售上沒有後顧之憂。 三、加快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的建議 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尚屬起步階段,引導、支援、規範其發展是一項長期而艱鉅的任務,需要各級政府各部門同心協力,積極引導、規範,才能不斷促進其健康發展。 (一)高度重視,政策扶持。農民專業合作社是當前農村經濟和社會發展過程中出現的新生事物,迫切需要各級黨委、政府及相關部門進行扶持和引導,促使農民專業合作社向更高層次發展。各級政府各部門要準確把握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發展方向,圍繞工作目標,加大宣傳力度,增強合作意識。進一步抓好《農民專業合作社法》及其《實施辦法》普及宣傳,加大農民專業合作社作用和先進典型的宣傳力度,引導更多的農民專業合作社規範,引導更多的組織和能人帶頭領辦,促進農民專業合作社不斷提高發展水平。各級政府要加大政策支援,確實落實配套金融、稅收等優惠政策,讓農民切實享受農民專業合作社的優越性。 (二)堅持原則,積極引導。農民專業合作社是農民自己的組織,必須確保農民在專業合作社中的主導地位,堅持為農民群眾服務,堅持“民辦、民管、民受益”的原則,實現專業合作社與會員的共同發展。在專業合作社的發展上,不搞行政命令,要按照“適度發展,在規範中促進發展,在發展中逐步規範”的指導思想,認真做好農民專業合作社登記工作。同時,要對現有使用“合作社”字樣的其他農民合作經濟組織名稱進行清理規範。 (三)樹立典型,示範帶動。農民專業合作社不同於傳統的社群合作經濟組織,它是在家庭經營的基礎上,突破社群界限,由農民自願組建的互助性合作經濟組織。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社,政府應當採取引導和扶持的方法,要充分尊重農民的意願,以典型示範推動其發展。推出一批農民專業合作社的先進典型,總結推廣他們的做法和經驗,帶動更多的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 (四)藉助外力,加速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社的主體是農民,只有藉助龍頭企業等外力的推動,才可能更快更好地發展。因此,大力發展以農產品生產、加工、銷售為一體的龍頭企業,尤其是有一定規模的大型龍頭企業,對帶動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有著至關重要的作用。藉助這些市場開拓能力強、生產加工技術水平高、對農產品吞吐量大的龍頭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就可以解決生產、銷售、服務等環節的難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