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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使用者3806447724526

    1.部分二簡字的遺存。比如:“燉菜”的“燉”,一簡字時尚為傳承字作“燉”,應當恢復原字。

    2.適當恢復一些與傳統文化密切相關的漢字。諸如:“漢”、“龍”、“華”、“禮”、“愛”、“義”、“書”、“樂”、“東”、“廣”等,現在既然國家提倡要繼承發揚優秀傳統文化,那這些總得表個態吧。當然,你如果認為繁體字是糟粕的話我也沒話說。

    3.一部分意思差異比較大的合併字。比如“雲”—“雲”、“姜”—“薑”、“發”—“髮”、“幾”—“幾”、“後”—“後”、“歷”—“曆”、“鬥”—“鬥”,一部分兩字意思相近或者其中某字不常用的就不必分了,如“折”“摺”、“出”“齣”。

    4.部分不單獨成字的漢字偏旁,這其實變相增加了學習負擔,比如為什麼飠要叫食字旁,為什麼釒要叫金字旁,對於初接觸漢字的低年級小學生來講,這是很不利於理解的。比如“糹”→“糸”,“釒”→“金”,“訁”→“言”(訁手寫體還容易和氵以及冫混淆),一些左右兩部都簡化的漢字可以直接繁化部首,比如“繪”→“絵”,“鐵”→“鉄”。一部分本字也簡化的偏旁就不必管了,如“魚”“車”。

    5.一部分割槽分度很低的漢字,如:“撥”“拔”改為“撥”“拔”。

    6.姓名允許使用繁體。關於這一點,實際上目前似乎對“名”這一方面已經放開了。比如我有個同學他名字中有個“東”字,身份證上也是這麼寫的,但我覺得應當再爭取下姓氏的繁體字。這一點日本做的比中國好。比如某人姓“孫”,允許在身份證上用“孫xx”或“孫x”,其他涉及該字的詞,比如“孫子”、“子孫”則維持原樣。

    7.一部分簡化後字數未減甚至反增的,如:“恥”、“強”、“汙”。

    啊,還有對於那些說「你怎麼不恢復甲骨文」的,我向來是一口老痰啐到他嘴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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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茲截圖以使諸君奇文共賞之:

    什麼叫精緻的利己主義者?什麼叫雙重標準?這就是啊。哦,我國的傳統漢字有歷史考古的專業人員傳承,因此大可以置之不顧,但你韓國不行,你廢除漢字就是大逆不道,就可謂之“惡心”。一方面對自己國家的傳統文字不屑一顧,認為那是落後的,一方面又指責其他國家拋棄中華文化是數典忘祖,但若是外國真把中國文化儲存下來了,那又是一副我祖上闊過的阿Q嘴臉,精神勝利法果然在什麼時代都屢試不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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