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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影片好笑

    企業重組、破產、兼併和收購的差異很大,發生的原因、實施主體和方式在本質上有差異,企業重組是企業自己改造自己,兼併和收購是企業對其他企業進行的整合,破產是因資不抵債,透過法律程式以企業的資產償還債務等。企業重組、破產、兼併和收購的概念如下:企業重組,是對企業的資金、資產、勞動力、技術、管理等要素進行重新配置,構建新的生產經營模式,使企業在變化中保持競爭優勢的過程。企業重組貫穿於企業發展的每一個階段。企業重組是針對企業產權關係和其他債務、資產、管理結構所展開的企業的改組、整頓與整合的過程,以此從整體上和戰略上改善企業經營管理狀況,強化企業在市場上的競爭能力,推進企業創新。併購的內涵非常廣泛,一般是指兼併(Merger)和收購(Acquisition)。兼併 —又稱吸收合併,即兩種不同事物,因故合併成一體。指兩家或者更多的獨立企業,公司合併組成一家企業,通常由一家佔優勢的公司吸收一家或者多家公司。收購 — 指一家企業用現金或者有價證券購買另一家企業的股票或者資產,以獲得對該企業的全部資產或者某項資產的所有權,或對該企業的控制權。與併購意義相關的另一個概念是合併(Consolidation)——是指兩個或兩個以上的企業合併成為一個新的企業,合併完成後,多個法人變成一個法人。破產,是指當債務人的全部資產無法清償到期債務時,債權人透過一定法律程式將債務人的全部資產供其平均受償,從而使債務人免除不能清償的其他債務。破產多數情況下都指一種公司行為和經濟行為。但人們有時也習慣把個人或者公司停止繼續經營亦叫做破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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