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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陪一陪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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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0紫涵0
試用期是指,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在簽訂勞動合同後,雙方為相互瞭解、選擇而約定的考察期,試用期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內。一般對初次就業或再次就業的職工可以約定,試用期不得超過6個月。在原固定工進行勞動合同制度的轉制過程中,用人單位與原固定工簽訂勞動合同時,可以不約定試用期。
由於試用期是可以算在合同勞動期限內的,所以也應當算為工齡中。
特種工種的工齡是可以累計計算的 《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國發[1978]104號)第一條規定:“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黨政機關、群眾團體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 (一)男年滿六十週歲,女年滿五十週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二)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五十五週歲、女年滿四十五週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本項規定也適用於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幹部。 (三)男年滿五十週歲,女年滿四十五週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四)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其中本條第(二)款中所規定的“連續工齡”並不等於“特殊工種工作年限必須連續”,只要符合規定條件,就可以提前退休,特殊工種崗位上的工作年限是可以累計計算的。 在《關於改由各主管部門審批提前退休工種的通知》(勞人護[1985]6號)中已經有進一步明確規定:“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工作的工人,無論現在或過去從事這類工作,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均可以按照《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第一條第(二)款的規定辦理退休:(一)從事高空和特別繁重體力勞動工作累計滿十年的;(二)從事井下高溫工作累計滿九年的;(三)從事其他有害身體健康工作累計滿八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