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朝:統一後,為了鞏固統治,建立了專制主義中央集權制度。確立皇帝制、在中央實行三公九卿制、在地方實行郡縣制,並頒佈秦律。統一度量衡、貨幣和文字。焚書坑儒加強思想控制。以法為教,以吏為師。西漢:改革管制,組成內朝和外朝,加強皇權。實行刺史制度,加強對地方官僚的控制。頒佈推恩令和附益之法,解決王國問題。實行“罷黜百家,獨尊儒術”使儒學成為西漢的統治思想。隋唐:實行三省六部制,使封建官僚機構形成完整嚴密的體系,將宰相的權利一分為三從而消弱了相權,加強了皇權。創立和完善了科舉制,擴大了官吏來源,提高了官員的文化素質,加強了中央集權,調整和健全了府兵制,有利於加強中央集權,不易 形成將帥用兵的自重局面。北宋:集中軍權。設三衙統領禁軍,並與樞密院互相牽制;實行更戍法,以防武將專權。1、集中行政權。設參知政事、樞密使、三司使分割宰相的行政權、軍權和財權;派文官做知州,知州設通判,二者互相牽制。2、集中財權。在各路設轉運使,管理地方財政。3、集中司法權。中央派文官擔任地方司法職員。 元朝:在中央健全了中央官制, 設中書省、樞密院、和御史臺,分管行政、軍事和監察事物;設宣政院,統領宗教事務和管轄西藏地區。在地方,實行行省制度。明朝:初期主要在中央,並廢丞相權分六部;地方實行三司分權。改大都督府為五軍都督府,統兵權和調兵權分離。制定《大明律》,廠衛特務機構,實行八股取士,加強思想控制。又設內閣(明朝設立的內閣是封建主義君主專制的產物,英國的內閣是資本主義民主政治的產物)清朝:沿用了明朝的內閣和六部。增設軍機處,標誌著中國封建君主專制主義中央集權制度發展到頂峰。又大興文字獄。作用1、積極作用(明清之前):① 利於多民族封建國家的建立、鞏固和發展,利於維護祖國統一與領土完整。 [5] ② 能有效地組織人力、物力和財力從事大規模的生產活動和經濟建設以及救災行動,利於社會經濟的發展。③ 在統一的環境下,利於各民族的融合,利於各地區的經濟文化交流。2、消極作用:① 皇權專制極易形成暴政、腐敗現象,是阻礙歷史發展的因素。② 在思想上表現為獨尊一家,鉗制了思想,壓抑了創造力。③ 助長了官僚作風和貪汙腐敗之風。④ 在封建社會末期,阻礙了新興的資本主義生產關係萌芽的發展,束縛了社會生產力的發展,妨礙了中國社會的進步。
秦朝:統一後,為了鞏固統治,建立了專制主義中央集權制度。確立皇帝制、在中央實行三公九卿制、在地方實行郡縣制,並頒佈秦律。統一度量衡、貨幣和文字。焚書坑儒加強思想控制。以法為教,以吏為師。西漢:改革管制,組成內朝和外朝,加強皇權。實行刺史制度,加強對地方官僚的控制。頒佈推恩令和附益之法,解決王國問題。實行“罷黜百家,獨尊儒術”使儒學成為西漢的統治思想。隋唐:實行三省六部制,使封建官僚機構形成完整嚴密的體系,將宰相的權利一分為三從而消弱了相權,加強了皇權。創立和完善了科舉制,擴大了官吏來源,提高了官員的文化素質,加強了中央集權,調整和健全了府兵制,有利於加強中央集權,不易 形成將帥用兵的自重局面。北宋:集中軍權。設三衙統領禁軍,並與樞密院互相牽制;實行更戍法,以防武將專權。1、集中行政權。設參知政事、樞密使、三司使分割宰相的行政權、軍權和財權;派文官做知州,知州設通判,二者互相牽制。2、集中財權。在各路設轉運使,管理地方財政。3、集中司法權。中央派文官擔任地方司法職員。 元朝:在中央健全了中央官制, 設中書省、樞密院、和御史臺,分管行政、軍事和監察事物;設宣政院,統領宗教事務和管轄西藏地區。在地方,實行行省制度。明朝:初期主要在中央,並廢丞相權分六部;地方實行三司分權。改大都督府為五軍都督府,統兵權和調兵權分離。制定《大明律》,廠衛特務機構,實行八股取士,加強思想控制。又設內閣(明朝設立的內閣是封建主義君主專制的產物,英國的內閣是資本主義民主政治的產物)清朝:沿用了明朝的內閣和六部。增設軍機處,標誌著中國封建君主專制主義中央集權制度發展到頂峰。又大興文字獄。作用1、積極作用(明清之前):① 利於多民族封建國家的建立、鞏固和發展,利於維護祖國統一與領土完整。 [5] ② 能有效地組織人力、物力和財力從事大規模的生產活動和經濟建設以及救災行動,利於社會經濟的發展。③ 在統一的環境下,利於各民族的融合,利於各地區的經濟文化交流。2、消極作用:① 皇權專制極易形成暴政、腐敗現象,是阻礙歷史發展的因素。② 在思想上表現為獨尊一家,鉗制了思想,壓抑了創造力。③ 助長了官僚作風和貪汙腐敗之風。④ 在封建社會末期,阻礙了新興的資本主義生產關係萌芽的發展,束縛了社會生產力的發展,妨礙了中國社會的進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