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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葫般教育傳播者

    現在的校外輔導機構如雨後春筍般成立。而且很多家長也樂於把小孩送到輔導機構去。這是什麼原因呢?

    1.教育均衡發展中知識傳授失衡。

    我以為,教育的均衡發展,不應只是指硬體條件,軟體條件是否達到國家設立的標準,而是應該指教師在授課時,每個孩子是否平等地接受了老師傳授的知識。

    一個班級,孩子眾多,一般50左右,多著達70人,這些小孩,智力水平,接受能力等等都不是整齊劃一的。老師在教授知識點的時候,一般也只是按一至兩種方法講解,大多數老師可能只使用一種方法講解,那麼,這麼多的小孩都能透過這一、二種方法來理解並接受嗎?接受不了,就是嚴重的均衡失衡,是知識傳授的失衡。

    2.人才選拔上的失衡。

    幼兒園要上名園,小學要上名校,初中要上奧賽班或所謂零班。這種社會現象,最終折射出教育在設定高考制度時的失衡,也就是人才選拔上的制度天然缺陷,儘管,目前的高考,在絕對程度上保證了人才選拔的公平性。但指揮棒的一點點偏頗,社會底層的勞苦家長,就得為孩子苦思冥想,將來怎麼在社會上立足,甚至光宗耀祖。

    3.家長心理作祟,望子成龍心理迫切。

    全中國的學生家長的心理歷程,是很艱辛的。不能讓自己的小孩輸在起跑線上成了家長的統一認識,畢竟,天生聰穎的小孩佔比不多,那麼,其餘小孩送到輔導機構去接受提高輔導,成了另一條必選之路。哪怕再辛苦,家長都認為是值得的。比如,上奧數,培養孩子的思維能力,家長全程陪同,還做筆記,回家重複輔導所學內容,等等不一而足。

    4.輔導機構應聲而設。

    既然有需求,那就有市場。輔導機構,普遍都嗅到了家長的迫切需求,奧數班,英語班,口才班,鋼琴班,作文班,舞蹈班等等,還有包上重點中學班,包考重點大學班,提高xx分班。。各種吸引家長的營銷廣告張貼在各個顯眼之處。

    怎麼辦?改變不了社會,只能適應社會!

  • 2 # 自在人生wub

    校外輔導何以成了“香餑餑”?筆者總結了四個理由:

    其一、市場化操作。廣告宣傳效應被校外輔導機構運用的純熟,造勢出火爆的校外輔導市場浪潮。每逢節假休息日家長接孩子高峰期,各中小學校大門外分發輔導小廣告的人變如過江之鯽,每個家長差不多都有十幾家輔導機構的宣傳單;平常時候,手機簡訊、微信群、朋友圈更是不乏這類廣告宣傳;俞敏洪的那句經典廣告語“別讓孩子輸在起跑線上”更是成為了宣傳廣告經典。

    其二、家長的教育焦慮。社會的快速發展,生存、發展的激烈競爭,再加上“別讓孩子輸在起跑線上”的蠱惑式宣傳,讓有著“愛子心切、望子成龍”美好傳統的中國式家長們非常擔心、焦慮孩子的未來。隨即使應運而生校外輔導成為家長們解憂的“救命稻草”,不遺餘力、不惜血本地送孩子進各種“補差班”、“提高班”、“超前班”、“特色班”,真是應了那句話“何以解憂唯有輔導班”!

    其三、孩子的成績差距。孩子在學校和班級成績的差距,是造成校外輔導興盛的最直接有效的原因!每個孩子都是一道獨特的風景,由於生理遺傳因素和家庭教育環境因素,造成的孩子智力上、心理上、和情商方面的具體差距,導致孩子的學習能力和學業水平千差萬別,家長們全然不顧這些,只要力盡所能的幫助孩子補回來,不管孩子願不願意、有沒有興趣,去輔導班補課就對了。

    其四、攀比、從眾心理。華人最講究的就是“面子”,孩子的成績好壞恰恰又是許多家長的臉面。別人的孩子多才多藝,學習成績一直都是名列前茅,而自己的孩子學習成績一般或較差,這讓家長的“面子”往哪兒放!於是在不正常的攀比和從眾社會風氣下,讓校外輔導之風愈刮愈烈,遂成趕超正規學校教育之勢。

    國家為何要大力整治校外輔導?國家著重針對三點大力:

    首先教育部辦公廳等四部門《關於切實減輕中小學生課外負擔開展校外培訓機構專項治理行動的通知》中明確指出:近年來,一些面向中小學生舉辦的非學歷文化教育類培訓機構,開展以“應試”為導向的培訓,違背教育規律和青少年成長髮展規律,影響了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造成學生課外負擔過重,增加了家庭經濟負擔,社會反響強烈。

    其次教育部辦公廳印發《關於切實做好校外培訓機構專項治理整改工作的通知》中明確提出:要嚴格掌握教師資格條件,未能取得教師資格的,培訓機構不得繼續聘用其從事學科類培訓工作。

    再次教育部再發《關於面向中小學生的全國性競賽活動管理辦法(試行)》中明確指出:要求迅速改變各類競賽造成的中小學生課外負擔過重、嚴重影響學校正常教育教學秩序等問題。

    校外輔導究竟應該做什麼呢?政府明確了兩個基本方向: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規範校外培訓機構發展的意見》指出:面向中小學生的校外培訓機構(以下簡稱校外培訓機構)開展非學歷教育培訓是學校教育的補充,對於滿足中小學生選擇性學習需求、培育發展興趣特長、拓展綜合素質具有積極作用。在《意見》中,國家已經明確告訴校外輔導應該做什麼:

    1、定位準確,做好學校教育的有益補充。公辦教學做不到或做的不完善的地方,校外輔導要發揮有益補充作用,例如對少數學生的偏科與弱科現象,進行針對性有效輔導。

    2、提升素質,增強學生學習積極性和興趣。積極開展學生個性化教育,滿足學生選擇性學習需求、培育發展興趣特長、拓展綜合素質等,例如開展心理輔導,組織藝術表演特長教育,進行傳統文化與文明禮儀教學。

    3、彌補不足,發揮積極作用。不少家長家庭教育的缺失,或家庭教育能力不足,校外輔導機構可以開展家長輔導教育、學生品行教育、學生良好習慣教育、學生意志力教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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