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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延誤時間並不確定,要根據當時的情況決定。

    航班降落時間比計劃降落時間(航班時刻表上的時間)延遲30分鐘以上或航班取消的情況稱為延誤。

    1.流量控制:隨著中國民航發展迅速,航班量急劇增加,而相應的地面設施、導航裝置、服務保障方面發展緩慢,航路結構不合理,無法適應當前高速發展的民航業,尤其是目前中國因確保國防安全等原因,對空域實行嚴格限制,空中禁區多,軍方負責組織實施全國飛行管制工作,民航方面可調節的餘度很小,情況有所改善,部分航路也實現雷達管制,有效緩解了空中塞車現象,但整體上進步不大。

    2.空軍活動:這種情況涉及國防機密,往往來得突然,一句話,管制,相關民航的飛行都要受影響,或在地面等待,在空中的或返航或就近降落其他機場等待,遇到這種情況,只能等待,沒有理由,沒有預計時間,一切都是最高機密。以廈門為例,這種情況造成的航班延誤佔的比例還不小,尤其在東南沿海軍演、海峽兩岸關係緊張時,遇到較多。一般而言,空軍活動會選擇天氣良好的白天進行,一般情況主要管制廈門飛經汕頭方向的出港航班,也就是廈門飛往東南亞的國際航班,飛往港澳的地區航班、飛往廣州、深圳、海口、昆明等區域的航班均受影響,嚴重時,這些方向來的航班也將受影響,或就近備降,或返航。管制時間少則半小時,多則3、4小時,一解除管制,空域往往又大量塞機,繼續出現延誤,管制一次,可以打亂當天幾乎相關機場所有的航班執行,令民航無所適從。

    預防措施

    1.預訂機票時使用民航資源網資料分析中心的“航線運力資料分析系統”提前查詢航線航班歷史準點率資訊,儘量選擇預訂歷史準點率較高的航班機票。

    2.使用“非常準”等網站的航班延誤智慧預報、航班不正常跟蹤服務。

    3.關注天氣措施,出發當天及時與航空公司及機場的問詢處取得聯絡。

    4.投保航班延誤保險。

    善後措施

    1.及時要求改簽其他航班。

    2.要求提供餐食(處於用餐時間)與住宿(延誤6小時並晚至凌晨0點後)。

    3.向航班延誤保險的承保人要求賠償(在符合條件時,一般為延誤4小時以上)。

    4.向承運的航空公司要求賠償(在符合條件時,一般為延誤4小時以上)。

    5.不可罷乘、霸機,否則可能導致受到警方的治安處罰。

    獎懲機制

    中國民用航空局已建立了保障航班正常的獎懲機制,即延誤航班統計和警告,每15天公佈一次延誤資訊,對排名後20位,且航班正常率在50%以下的國內航班進行一次內部警告通報,每月釋出警告通報兩次。

    由於航空公司自身原因每月受到兩次警告的航班,經批准,從下月起取消其本航季該航班。對因空管、機場、油料等原因造成航班延誤的,要查明原因,給予處罰。

    此外,對於航班延誤4小時以上,因航空公司飛機調配和自身服務等方面原因引發群體性事件,造成重大社會影響的,取消航空公司該航班本航季時刻,並不再受理下一航季航班時刻的申請。

    補償措施

    指導意見

    2004年7月1日,民航總局出臺《航班延誤經濟補償指導意見》,主要內容如下:

    一、航空公司因自身原因造成航班延誤標準分為兩個,一個是延誤4小時以上、8小時以內;另一個是延誤超過8小時以上。這兩種情況,航空公司均要對旅客進行經濟補償;

    二、補償方式可以透過現金、購票折扣和返還里程等方式予以兌現;

    三、在航班延誤的情況下7a686964616fe58685e5aeb931333365646238,為了不再造成新的延誤,經濟補償一般不在機場現場進行,航空公司可以採用登記、信函等方式進行;

    四、機場應該制止旅客在航班延誤後,採取“罷乘”、“霸機”等方式影響後續航班的正常飛行。

    規定

    2010年11月1日,中國航空運輸協會向湖北機場集團公司下發《航空運輸服務質量不正常航班承運人服務和補償規範(試行)》,除了春秋航空外,國內航空公司將實施新的延誤補償。

    據瞭解,該規範適用於在國內運輸過程中的不正常航班旅客服務中資訊提供、航班服務、客票的退、改、籤及補償等,在補償中分為非承運人原因和承運人原因。前者是指天氣、突發事件、空中交通管制、安檢、旅客或公共安全等原因;後者是指航班計劃、機務原因、航班調配、運輸服務、機組等原因。

    非承運人原因致延誤不補償、不包住宿

    任何原因造成航班在經停站延誤,航空公司應根據需要向經停旅客提供免費的餐飲服務和住宿場所,如航班備降。

    延誤4小時以上才有現金補償,由於承運人原因造成航班延誤、取消,客票的退、改、籤費用由航空公司承擔。

    航空公司應根據延誤時間向旅客提供免費的餐飲服務和休息場所。延誤預計在1—4小時以內(含4小時)的航班,及時向旅客提供餐飲。

    換乘高鐵無需補償

    航空公司在客票列明的離站時間24小時前已通知旅客航班取消,旅客接受變更航班或者選擇退票,將無需補償。

    如向旅客提供其他航班或其他運輸方式,使旅客在原預計到達時間之後4小時內到達最終目的站,但旅客放棄該服務,也無需補償。例如,武漢飛廣州航班取消,航空公司安排旅客武廣高鐵到廣州,則無需補償。

    旅客霸機延誤時間不納入補償

    依據規範,由於旅客拒絕上、下機造成的航班延誤時間,不計入承運人原因造成的累計延誤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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