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宋變革論”者主張唐宋之際的社會發生了重大的變革。就階級關係的變動而言,諸家意見各不相同,大致似可歸納為以下三類:
一、唐代門閥士族地主仍佔統治地位,推行部曲佃客生產製,唐宋之際,衍變為官戶統治和客戶佃農生產製。
二、唐代是中世封建社會,佃戶被束縛在土地上,是典型的農奴,宋代開始“近世”,佃戶與地主是平等的經濟關係。三、漢唐間是奴隸生產製,宋代開始確立中世莊園農奴制。由此可見,唐宋變革論的觀點涉及一系列重大社會問題,說唐代是古代奴隸制一條,本文略而不論。自唐初建國至南宋滅亡,其間長達六百餘年,如果以唐初的社會、經濟、政治、文化和北宋後期乃至南宋時的情況相比。在長達四、五百年內,確是存在巨大差異。假使將中唐後的情況與五代及宋初相比較,那麼,它們之間的差異並不比唐初與唐末的差別更顯著。陳寅恪先生說,唐史可以分前後二期,分野在唐朝中葉。“前期結束南北朝相承之舊局面,後期開啟趙宋以降之新局面,關於政治、社會、經濟者如此,關於文化學術者亦莫不如此。”[1]所言極為中肯。現在,只就唐宋變革論所涉及地主與農民兩大對立階級的狀況略抒淺見如下。一、 關於唐代門閥土族階層地位的估計主張門閥士族在唐代仍佔統治地位的主要依據是:一、士族把持朝政,唐代宰相三百六十九人,崔、盧、李、鄭四姓佔六十六人,其中崔氏有二十三人。二、唐代門閥士族經濟實力的雄厚基礎是封爵食邑制。三、士族重視族望、譜牒與婚姻,山東士族甚至不屑於與李唐皇室通婚。眾所周知,漢魏之際逐步形成並在西晉正式確立的門閥士族制度,有九品官人法保證士族政治上作高官、清官的特權,佔田制和蔭客蔭戶制使士族佔有大批田地,免除賦役,庇廕親屬,奴役眾多勞動者,享有經濟上的種種特權。士族重視官、婚、望,以保持其合法世襲特權。
“唐宋變革論”者主張唐宋之際的社會發生了重大的變革。就階級關係的變動而言,諸家意見各不相同,大致似可歸納為以下三類:
一、唐代門閥士族地主仍佔統治地位,推行部曲佃客生產製,唐宋之際,衍變為官戶統治和客戶佃農生產製。
二、唐代是中世封建社會,佃戶被束縛在土地上,是典型的農奴,宋代開始“近世”,佃戶與地主是平等的經濟關係。三、漢唐間是奴隸生產製,宋代開始確立中世莊園農奴制。由此可見,唐宋變革論的觀點涉及一系列重大社會問題,說唐代是古代奴隸制一條,本文略而不論。自唐初建國至南宋滅亡,其間長達六百餘年,如果以唐初的社會、經濟、政治、文化和北宋後期乃至南宋時的情況相比。在長達四、五百年內,確是存在巨大差異。假使將中唐後的情況與五代及宋初相比較,那麼,它們之間的差異並不比唐初與唐末的差別更顯著。陳寅恪先生說,唐史可以分前後二期,分野在唐朝中葉。“前期結束南北朝相承之舊局面,後期開啟趙宋以降之新局面,關於政治、社會、經濟者如此,關於文化學術者亦莫不如此。”[1]所言極為中肯。現在,只就唐宋變革論所涉及地主與農民兩大對立階級的狀況略抒淺見如下。一、 關於唐代門閥土族階層地位的估計主張門閥士族在唐代仍佔統治地位的主要依據是:一、士族把持朝政,唐代宰相三百六十九人,崔、盧、李、鄭四姓佔六十六人,其中崔氏有二十三人。二、唐代門閥士族經濟實力的雄厚基礎是封爵食邑制。三、士族重視族望、譜牒與婚姻,山東士族甚至不屑於與李唐皇室通婚。眾所周知,漢魏之際逐步形成並在西晉正式確立的門閥士族制度,有九品官人法保證士族政治上作高官、清官的特權,佔田制和蔭客蔭戶制使士族佔有大批田地,免除賦役,庇廕親屬,奴役眾多勞動者,享有經濟上的種種特權。士族重視官、婚、望,以保持其合法世襲特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