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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一笑而過7937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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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13037813
從前和現在,在國企工作的人,有各種不同程度、不同型別的人才。為什麼有不同程度和不同型別的人才呢?一、所謂不同程度,一是知識水平層次比較高,又有一定的工作能力;二是缺少知識,工作能力欠缺。二、如今市場經濟,不是過去的計劃經濟,吃大鍋飯,幹好幹壞一個樣,領導沒什麼責任,而如今的市場經濟,靠競爭強國企,需要知識和能力強的人才能取勝,領導本人自已也感到業績光彩。三、如果強有力的人才流出,離開國企到上規模私企去,現有領導當然不會簽字給檔,還有就是放出去的人才,在國企乾的時候存在什麼遺留問題,領導調動或退休了,怕離職人員找麻煩,不如不留後患為好。四、本人離國企到國企工作,先由調入調出單位雙方組織互函協商,人事勞動部門履行調動手續。如果本人離國企到私企,建議先自動離職,先到私企工作一段時期。至於本人檔案和有關社保手續,由國企和私企相互協商,如萬一協商末果,本人可尋求法律途徑,申請勞動部門仲裁直至法院行政訴訟解決。鑑於上述,這就是國企人員離職,領導不予簽字,不轉檔案的原故所在和離職另謀發展的有效途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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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愛新覺羅客官
隨著事件的延長,你會發現,這件事根本就不算事,學習在哪裡都可以學,國企在改革,未來機會會很多,別看著眼前這點事,多想同事領導請教。
懂了麼?傻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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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痴叟漢江
如果是老國企只有作除名或辭退!檔案肯給你!九二年後未繳社保繳,也沒有社保個人帳號,就沒有連續繳費年限,更沒有視同繳費連續工齡。
可自動離職,但,不可能!你是嬌情,領導肯定批,現在國企進得去嗎?大把的年青人想進進不了?你走了!自有後來人,自已繳社保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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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陽光書法工程藝術FXM
辦離職是很正常的事,怕人才跑了,幹好幹壞一個樣,玩太極,,,不簽字可以找勞動仲裁,這種領導就是根本不懂法律的領導。
這樣的事兒在國企還不少,許多人的做法就是我什麼都不要了,前提是你要去的是私企。若干年以後,現在的領導走了,你的問題也變成遺留問題了,最後也就給了。